車禍幾年之后死了還用負刑事責任

導讀: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那么車禍幾年之后死了還用負刑事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關于車禍幾年之后死了還用負刑事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車禍幾年之后死了還用負刑事責任
需要先確定是否有刑事責任。如果有刑事責任,則跟時間沒有多大關系,該承擔就要承擔。
交通事故責任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法規,對當事人作出的定量、定性的結論;所謂定性,是指當事人有無責任;所謂定量,是指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作用的大小,應承擔哪一種責任。
二、車禍在哪些情況下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刑法133條作了進一步明確,構成交通肇事罪具體有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四)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第二種: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第三種: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第四種:“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