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的傷殘鑒定怎么進行

導讀:
如何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1、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流程是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對在客觀檢驗的基礎上,評價確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等級的過程。鑒定周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后三日內提出重新檢驗、鑒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應當另行指派或者委托專業技術人員、有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重新檢驗、鑒定。那么交通意外的傷殘鑒定怎么進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何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1、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流程是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對在客觀檢驗的基礎上,評價確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等級的過程。鑒定周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后三日內提出重新檢驗、鑒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應當另行指派或者委托專業技術人員、有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重新檢驗、鑒定。關于交通意外的傷殘鑒定怎么進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何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
1、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流程是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對在客觀檢驗的基礎上,評價確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等級的過程。
2、鑒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十日。鑒定周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3、鑒定機構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鑒定、評估。檢驗、鑒定、評估結果確定后,應當出具書面結論,由檢驗、鑒定、評估人簽名并加蓋機構印章。
4、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檢驗、鑒定結果后二日內將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交當事人。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后三日內提出重新檢驗、鑒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應當另行指派或者委托專業技術人員、有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重新檢驗、鑒定。
5、當事人對自行委托的檢驗、鑒定、評估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鑒定、評估結論后三日內另行委托檢驗、鑒定、評估,并告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備案。
6、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質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傷殘鑒定機構可以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托,也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委托。
7、申請重新檢驗、鑒定、評估以一次為限。重新檢驗、鑒定、評估的時限與檢驗、鑒定、評估的時限相同。
交通事故的傷殘鑒定的依據:
(一)Ⅰ級傷殘劃分依據
Ⅰ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意識消失;
3、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
4、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二)Ⅱ級傷殘劃分依據
Ⅱ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1、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2、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3、不能工作;
4、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Ⅲ級傷殘劃分依據
Ⅲ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1、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2、僅限于室內的活動;
3、明顯職業受限;
4、社會交往困難。
(四)Ⅳ級傷殘劃分依據
Ⅳ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1、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2、僅限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3、職業種類受限;
4、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五)Ⅴ級傷殘劃分依據
Ⅴ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導;
2、僅限于就近的活動;
3、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4、社會交往貧乏。
(六)Ⅵ級傷殘劃分依據
Ⅵ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幫助;
2、各種活動降低;
3、不能勝任原工作;
4、社會交往狹窄。
(七)Ⅶ級傷殘劃分依據
Ⅶ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1、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2、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3、不能從事復雜工作;
4、社會交往能力降低。
(八)Ⅷ級傷殘劃分依據
Ⅷ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1、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遠距離活動受限;
3、能從事復雜工作,但效率明顯降低;
4、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Ⅸ級傷殘劃分依據
Ⅸ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1、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3、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十)Ⅹ級傷殘劃分依據
Ⅹ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1、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
2、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3、社會交往能力輕度受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