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與交通事故并存怎么賠償

導讀:
工傷與交通事故并存怎么賠償對于認定工傷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現行法規針對不同情況作出了不同的規定,不能一概而論。這就是說,并非職工被認定為工傷后就要享受所有的工傷保險待遇,而是根據職工因工負傷、致殘、死亡三種不同情況分別確定的。另外,工傷事故發生后,在對由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承擔責任進行界定的同時,還應準確的判斷承擔賠償責任的具體主體。那么工傷與交通事故并存怎么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工傷與交通事故并存怎么賠償對于認定工傷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現行法規針對不同情況作出了不同的規定,不能一概而論。這就是說,并非職工被認定為工傷后就要享受所有的工傷保險待遇,而是根據職工因工負傷、致殘、死亡三種不同情況分別確定的。另外,工傷事故發生后,在對由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承擔責任進行界定的同時,還應準確的判斷承擔賠償責任的具體主體。關于工傷與交通事故并存怎么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工傷與交通事故并存怎么賠償
對于認定工傷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現行法規針對不同情況作出了不同的規定,不能一概而論。這就是說,并非職工被認定為工傷后就要享受所有的工傷保險待遇,而是根據職工因工負傷、致殘、死亡三種不同情況分別確定的。職工發生工傷后,應認真查閱相關政策法規,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請求享受不同的工傷待遇,以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爭議。
另外,工傷事故發生后,在對由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承擔責任進行界定的同時,還應準確的判斷承擔賠償責任的具體主體。因為在一些特殊條件下,例如企業發生轉制、承包、租賃等情況時,容易產生雇主主體難以確定,甚至相互推諉責任的問題。
為減少和避免這種情況,我國的勞動保險立法做了若干相應的規定,主要體現在:
1、企業發生租賃、轉讓、合并、分立時,繼續經營者必須承擔原企業職工的工傷保險責任。
2、建設工程由若干企業承包或企業實行內外經營承包時,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的勞動關系所在企業承擔。
3、在包工承包關系中,承包人所使用的臨時工發生工傷時,若承包人有用人資格的,就由其承擔工傷保險責任;若承包人無用人資格,就由有用人資格的發包人即其上層次承包人與承包人對工傷保險連帶承擔責任。
4、職工被借調或外單位聘用期間發生工傷事故的,由借調或聘用單位承擔工傷責任。
5、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在勞動關系終止或轉換工作單位時的職業性健康檢查中發現患有職業病的,由原工作單位負責工傷保險的處理;在新單位發現患有職業病的,由新單位負責工傷保險的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