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有哪些要求

導讀:
二、僅造成車輛損失且車輛尚能行駛的交通事故本市道路范圍內發生機動車之間僅造成車輛損失且車輛尚能行駛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無爭議,可自行協商處理,但有本通告第八條中第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項情形的,不適用自行協商處理。那么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有哪些要求。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僅造成車輛損失且車輛尚能行駛的交通事故本市道路范圍內發生機動車之間僅造成車輛損失且車輛尚能行駛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無爭議,可自行協商處理,但有本通告第八條中第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項情形的,不適用自行協商處理。關于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有哪些要求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賠償協議要求
1.填寫《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要字跡工整、項目齊全,填寫后交各方當事人。
2.時間一欄,使用阿拉伯數字,要精確到分。
3.地點一欄,填寫至某區(縣)、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體地點。
4.代碼A、B是指事故當事人。
5.姓名一欄,填寫前須核對駕駛證等證件。
6.駕駛證檔案編號或住址一欄,填寫駕駛證檔案編號或現住址。
7.電話一欄,填寫隨時可以聯系的電話號碼。
8.交通方式一欄,填寫車種(如:大客、小貨、小客等)。
9.車號一欄,填寫前須核對車輛牌照和行駛證等證件,并如實填寫。對于黑色牌照的號牌,應在號碼后注明(黑牌)。
10.保險公司名稱或保險憑證號一欄,填寫保險公司名稱或者保險憑證號碼。
11.事故事實一欄,按照當事各方的過錯行為,參照《通告》第八條中的規定,分別填寫各方當事人過錯序列號。當事人無過錯的,在“當事人B有”下劃線上填寫“沒”字。填寫完畢后當事人簽名確認。
12.在賠償協議一欄,當事人達成賠償協議的,在賠償協議一欄簽名處簽名確認,并按下列方式填寫:
(1)當事各方同意到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的,在“當事各方共同駕事故車到A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后畫“√”。
(2)當事各方同意修車的,在“日內”填寫修復日期。
(3)當事各方達成賠款協議的,應在“事故損失費元”處,填寫賠償數額(須大寫);在“付款情況處”填寫已付或未付。
13.當事人在現場未達成賠償協議的,可報警等候交通警察處理,或者持《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僅造成車輛損失且車輛尚能行駛的交通事故
本市道路范圍內發生機動車之間僅造成車輛損失且車輛尚能行駛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無爭議,可自行協商處理,但有本通告第八條中第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項情形的,不適用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之間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的,應首先填寫事故事實以上部分內容后,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