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出庭是夫妻感情破裂嗎

導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中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可以認定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另外法院在參考被告王某的拒絕出庭并無任何示意或說明的情況下認定夫妻雙方感情破裂是有充分的法律依據的。所以并不僅僅是丈夫不出庭應訴就足以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判定夫妻感情破裂需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那么丈夫不出庭是夫妻感情破裂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中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可以認定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另外法院在參考被告王某的拒絕出庭并無任何示意或說明的情況下認定夫妻雙方感情破裂是有充分的法律依據的。所以并不僅僅是丈夫不出庭應訴就足以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判定夫妻感情破裂需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關于丈夫不出庭是夫妻感情破裂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丈夫不出庭是夫妻感情破裂嗎
不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中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可以認定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另外法院在參考被告王某(也就是其丈夫)的拒絕出庭并無任何示意或說明的情況下認定夫妻雙方感情破裂是有充分的法律依據的。所以并不僅僅是丈夫不出庭應訴就足以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判定夫妻感情破裂需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如果離婚審判被告人一方不到庭怎么辦
(一)被告確因下落不明無法通知其到庭而無法出庭。離婚案件中的被告當事人確因下落不明無法通知其到庭應訴的可公告送達應訴材料及開庭傳票之后缺席審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告送達應訴材料及開庭傳票必須完善相關手續。一般應由受訴法院對被告近親屬進行詳細了解并將被告下落不明無法與之取得聯系的情況記入調查筆錄另外被告住所地的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組織也可提供被告的相關證明材料有條件的還可由當地派出所在上述證明材料上加注意見。
(二)被告有明確的地址又通知了本人但本人因種種原因不出庭應訴。被告有明確地址又通知了本人本人因種種原因拒絕到庭的可分具體情況作如下處理
1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出于不愿意離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傳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應訴。對于這類離婚案件分兩種情形處理
(1)本人確不愿出庭參加訴訟但以書面的形式向法院陳述意見可以依法缺席判決。
(2)本人既不愿出庭應訴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書面的離婚意見對這類離婚案件的當事人認定其屬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傳其到庭參與訴訟。
2被告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案件作為監護人之一的父母或成年子女出于離婚后無人妥善照顧被告等多方面因素的考慮不愿配合法院工作拒不到庭應訴致使案件無法進入正常的審理程序。對此類離婚案件的處理首先要多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父母成年子女的思想工作促使其配合法院的工作代理被告出庭應訴以便切實維護被告的合法權益。如果通過法院多方做工作被告的父母成年子女仍不愿代被告出庭應訴的可與被告所在地的村委會居委會等基層組織取得聯系到被告住所地進行巡回審理就地辦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