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訴離婚答辯狀

導讀:
第二次起訴離婚答辯狀答辯人XXX女漢族1974年05月08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關鎮人民南路XX號7棟3單元1樓4室。被答辯人XXX男漢族1971年06月1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大理市XX醫院醫生聯系電話139873XXXXX。答辯人因XX起訴離婚一案根據相關事實及法律答辯如下一答辯人同意解除與XXX的婚姻關系我與XXX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基于雙方均同意離婚原被告雙方已經多次嘗試協議離婚在協商過程中雙方自2008年6月起一直分居至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與XXX的婚姻關系。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原告的起訴狀杜撰事實混淆視聽其訴訟主張與事實不符與法律無據特提出上述答辯意見請法院核實并予以采納。那么第二次起訴離婚答辯狀。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二次起訴離婚答辯狀答辯人XXX女漢族1974年05月08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關鎮人民南路XX號7棟3單元1樓4室。被答辯人XXX男漢族1971年06月1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大理市XX醫院醫生聯系電話139873XXXXX。答辯人因XX起訴離婚一案根據相關事實及法律答辯如下一答辯人同意解除與XXX的婚姻關系我與XXX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基于雙方均同意離婚原被告雙方已經多次嘗試協議離婚在協商過程中雙方自2008年6月起一直分居至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與XXX的婚姻關系。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原告的起訴狀杜撰事實混淆視聽其訴訟主張與事實不符與法律無據特提出上述答辯意見請法院核實并予以采納。關于第二次起訴離婚答辯狀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二次起訴離婚答辯狀
答辯人XXX女漢族1974年05月08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關鎮人民南路XX號7棟3單元1樓4室。身份證號5329XXXXXXXXXX聯系電話139872XXXXX。
被答辯人XXX男漢族1971年06月1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大理市XX醫院醫生聯系電話139873XXXXX。
答辯人因XX起訴離婚一案根據相關事實及法律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同意解除與XXX的婚姻關系
我與XXX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正如原告所述由于雙方婚前相處時間較短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礎薄弱婚后雙方經常因家庭瑣事爭吵且原告在爭吵之后多次打電話到被告單位無理取鬧嚴重影響了被告的生活及工作。基于雙方均同意離婚原被告雙方已經多次嘗試協議離婚在協商過程中雙方自2008年6月起一直分居至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與XXX的婚姻關系。
二請求人民法院對雙方共同財產依法進行分割共同財產情況
1共同財產位于大理市XX大道2號7幢2單元2層201號房產一套產權證號大理市房權證下關字第2010XXXX號建筑面積10826平方米當時購買價為35873700元現市值大約為50000000元左右
2共同債務因購買上述房產向銀行按揭貸款25萬目前尚欠銀行款項21176603元。
三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上的第二條進行的答辯
1原告在婚前買給被告的首飾不能算夫妻共同財產因為這是原告婚前以締結婚姻為條件進行的贈與行為后來雙方已經締結結婚該贈與物也已經實際交付贈與合法有效應該視為被告方的個人財產。而且退一步講該首飾系被告方的時候用品根據婚姻法規定在離婚時也應該歸被告所有
2原告聲稱其母親給雙方買房錢3000000元與事實不符。該3000000元實際是原告母親在結婚前10天左右拿給女方(被告)的彩禮根據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釋應該屬于被告方所有并非原告所述的共同債務。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原告的起訴狀杜撰事實混淆視聽其訴訟主張與事實不符與法律無據特提出上述答辯意見請法院核實并予以采納。
此致
大理市人民法院
答辯人X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