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一方惡意透支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嗎

導讀:
離婚前一方惡意透支只是需要分析惡意透支的行為屬于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4條規(guī)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shù)幕蜇敭a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xié)議清償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那么離婚前一方惡意透支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前一方惡意透支只是需要分析惡意透支的行為屬于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4條規(guī)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shù)幕蜇敭a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xié)議清償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離婚前一方惡意透支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前一方惡意透支
只是需要分析惡意透支的行為屬于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如果是個人債務那么就需要個人償還。
根據婚姻法第19條第3款規(guī)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4條規(guī)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19條第3款情形除外。
夫妻共同債務范圍
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yǎng)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yǎng)負有贍養(yǎng)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xié)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shù)幕蜇敭a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xié)議清償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后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