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離婚的各國規定

導讀:
我國涉外婚姻離婚的規定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對于離婚世界各國確定離婚案件準據法的沖突規范不盡相同。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我國境內離婚時法律規定原告必須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不能通過行政部門登記離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明確規定我國法院受理的涉外離婚案件離婚以及因離婚而引起的財產分割適用我國法律。在涉外離婚中無論是雙方自愿離婚還是一方要求離婚一般最好是通過訴訟程序由我國法院作出判決的方式離婚。那么涉外婚姻離婚的各國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涉外婚姻離婚的規定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對于離婚世界各國確定離婚案件準據法的沖突規范不盡相同。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我國境內離婚時法律規定原告必須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不能通過行政部門登記離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明確規定我國法院受理的涉外離婚案件離婚以及因離婚而引起的財產分割適用我國法律。在涉外離婚中無論是雙方自愿離婚還是一方要求離婚一般最好是通過訴訟程序由我國法院作出判決的方式離婚。關于涉外婚姻離婚的各國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涉外婚姻離婚的規定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對于離婚世界各國確定離婚案件準據法的沖突規范不盡相同。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我國境內離婚時法律規定原告必須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不能通過行政部門登記離婚。
涉外婚姻家庭關系在適用法律時需要解決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婚姻法的沖突問題。根據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涉外婚姻家庭關系的法律適用原則主要有
1中國公民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即涉外結婚以結婚行為地法為準據法。包括婚姻成立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均適用結婚行為地國家(或地區)的法律。因此認定其婚姻是否有效也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即涉外離婚以法院地法為準據法。包括離婚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均適用受理離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我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明確規定我國法院受理的涉外離婚案件離婚以及因離婚而引起的財產分割適用我國法律。
3扶養適用與被扶養人有最密切聯系的國家的法律。這里的撫養包括我國婚姻法規定的撫養賠養扶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指出父母子女相互之間的扶養夫妻相互之間的扶養以及其他有扶養關系的人之間的扶養應當適用與被扶養人有員密切聯系國家的法律。扶養人和被扶養人的國籍住所以及供養被扶養人的財產所在地均可視為與被扶養人有最密切的聯系。
4監護的設立變更和終止適用被監護人的本國法律。但是被監護人在我國境內有住所的適用我國的法律。
5適用外國法律或者國際慣例的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共利益。該項原則又稱為“公共秩序保留”原則。根據該原則婚姻當禁止性法律規范的行為不發生適用外國法律的效力仍應適用中國法律。
涉外離婚如何辦理?有哪些辦理方式?
根據我國婚姻法等法律更貴的有關規定離婚有兩種途徑和方式。
1協議離婚。在中國辦理婚姻登記的夫妻如一方在中國另一方在國外如雙方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贍養父母和處理財產等沒有爭議的雙方可同時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需要注意的是協議離婚需要夫妻雙方親自辦理不能委托辦理。
2訴訟離婚。如一方因故(如在國外等)不能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的或者雙方對離婚有爭議的夫妻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國內一方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通過法院判決解除雙方婚姻關系。在涉外離婚中無論是雙方自愿離婚還是一方要求離婚一般最好是通過訴訟程序由我國法院作出判決的方式離婚。這是因為有些國家只承認法院的判決的離婚。在雙方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有些法院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當場為雙方辦妥離婚手續。
涉外情況下的法律適用
根據最新出臺的涉外民事法律關系適用法對于涉外婚姻的法律適用進行了新的規定。結婚條件適用當事人共同居住地法律沒有共同居住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地法律沒有共同國籍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或者國籍國締結婚姻的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結婚手續符合婚姻締結地法律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國籍國法律的均為有效。協議離婚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適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的適用辦理離婚手續機構所在地法律。訴訟離婚適用法院地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