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離婚可以嗎

導讀:
在哺乳期一般不準判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由此可見哺乳期正好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內。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規定男方在哺乳期起訴離婚是受到法律限制的。民法典關于哺乳期離婚的規定旨在保護婦女兒童身心健康在一定條件下限制了男方提出離婚的請求權。為此哺乳期內禁止男方提出離婚不僅出于事實上的需要也是社會主義道德的要求。同時法律對女方同意協議離婚或女方起訴離婚的情況并沒有限制這也體現了法律尊重婦女意愿的原則。那么哺乳期離婚可以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哺乳期一般不準判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由此可見哺乳期正好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內。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規定男方在哺乳期起訴離婚是受到法律限制的。民法典關于哺乳期離婚的規定旨在保護婦女兒童身心健康在一定條件下限制了男方提出離婚的請求權。為此哺乳期內禁止男方提出離婚不僅出于事實上的需要也是社會主義道德的要求。同時法律對女方同意協議離婚或女方起訴離婚的情況并沒有限制這也體現了法律尊重婦女意愿的原則。關于哺乳期離婚可以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哺乳期一般不準判決離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1年內或中止妊娠后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大家都知道我們民法典規定的離婚只有兩種方式一是協議離婚二是訴訟離婚。無論采用何種方式只要夫妻感情破裂離婚就是必然的。此時有人要問如果夫妻結婚時間短小孩剛出生尚處于哺乳期可以離婚嗎?
我國2001年修改的民法典是這樣規定的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我們這里所說的哺乳期一般是指婦女產后用自己的乳汁喂養嬰兒的時期一般在10個月至1年左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產期是指女性生產后的90天哺乳期是指其孩子滿周歲期間。由此可見哺乳期正好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內。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規定男方在哺乳期起訴離婚是受到法律限制的。但我們同時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規定可以看出有三種情況下可以離婚
其一雙方經民政局協議離婚。
其二女方起訴離婚。
其三男方起訴離婚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此種例外情況一般包括小孩的親生父親系婚外第三者或夫妻一方存有嚴重家庭暴力傾向不立即離婚可能危及雙方或小孩人身安全的情況等等。
民法典關于哺乳期離婚的規定旨在保護婦女兒童身心健康在一定條件下限制了男方提出離婚的請求權。因為女方正處于哺乳期間一方面嬰兒正處在發育階段正需要父母的合力撫育另一方面如果此時男方提出離婚請求對婦女的精神刺激過重也會影響婦女的身體健康。為此哺乳期內禁止男方提出離婚不僅出于事實上的需要也是社會主義道德的要求。法律不僅要保護嬰兒同時也要保護婦女。為了保護婦女和子女的正當利益法律禁止男方在此時提出離婚請求是完全必要的。
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規定限制的主體是男方而不是女方限制的是男方在一定期限內的起訴權而不是否定和剝奪男方的起訴權只是推遲了男方提出離婚的時間。同時法律對女方同意協議離婚或女方起訴離婚的情況并沒有限制這也體現了法律尊重婦女意愿的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