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的流程是怎樣的,有哪些時間限制

導讀:
(一)原告起訴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案件的起訴必須符合四個條件。離婚案件也屬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訴也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條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①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個人②有明確的被告③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④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管轄。需要指出的是民事訴訟法第111條第7項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的案析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6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那么訴訟離婚的流程是怎樣的,有哪些時間限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原告起訴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案件的起訴必須符合四個條件。離婚案件也屬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訴也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條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①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個人②有明確的被告③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④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管轄。需要指出的是民事訴訟法第111條第7項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的案析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6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關于訴訟離婚的流程是怎樣的,有哪些時間限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原告起訴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案件的起訴必須符合四個條件。離婚案件也屬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訴也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條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個人
②有明確的被告
③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④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1原告遞交起訴狀
起訴應當向法院遞交起訴狀起訴狀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
(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證據主要包括
①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系的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②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如房產股票債券等。
③其他支持自己訴訟請求的證據。
2立案庭進行審查與立案
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會在7日內進行審查。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法院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需要指出的是民事訴訟法第111條第7項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的案析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6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但這一規定也存在例外情況,對判決不準離婚或調解和好的有下列情形的原告在六個月內可以起訴離婚
(1)被告患有精神病且無法治愈的
(2)被告因犯罪被判刑的
(3)被告與他人通奸或淫亂賣淫的
特別提醒這里“六個月”的起算日期應當自判決生效之日起算而不是作出判決或裁定之日起算。因為在相應的判決裁定沒有生效之前所謂的“判決離婚申請撤訴調解和好”的事實尚處于不確定之中不能以這種不確定的事實作為計算“六個月”時段的起點。
(二)被告答辯
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5日內會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1答辯期限
被告應在自收到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15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15日內不提出答辯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15日內不能作出答辯的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2答辯方式
(1)書面答辯
書面答辯是指用答辯狀提出答辯即在法院通知的答辯期限內寫好答辯狀并交到法院。
(2)口頭答辯
口頭答辯是指在開庭審理時進行口頭答辯。
3答辯時應注意的問題
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訴狀副本后要針對起訴狀中提出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進行認真分析對確鑿的事實應該承認對合理且能接受的要求應該接受對無事實根據的和不合理的要求不要置之不理而要準備好事實和充分的證據提出自己的反駁意見。
(三)證據交換
證據交換也稱證據開示是指當事人各自向對方當事人出示自己將要到法院提出的證據法院將證據交換中開示過的證據復印件留存。之所以讓雙方當事人了解各自將要向法院提交的證據以及內容是為了讓雙方當事人了解各自將要向法院調解的證據及內容是為了在法庭調查辯論過程中讓當事人雙方對對方提出證據的證據能力證據效力等提出充分的意見和看法使質證發揮最法的功效。同時證據的庭前交換也使得雙方當事人對勝訴可能性有個預期估計當事人在對訴訟的成本和效益進行估計后也能使一部分當事人提前撤訴使案件不進入庭審程序。此外證據交換也是審前程序的重心可以促使當事人在庭審前將全部證據提出整理案件爭點固定爭點和證據以保障庭審程序的順利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