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是無民事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怎樣提起離婚訴訟

導讀:
《民法通則》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設立了監護人制度,其順序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親屬。配偶為第一順序監護人,在第一順序監護人沒有放棄監護權、沒有作出損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被人民法院撤銷監護權的前提下,其監護地位不能被其他順序人所代替。那么夫妻一方是無民事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怎樣提起離婚訴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法通則》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設立了監護人制度,其順序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親屬。配偶為第一順序監護人,在第一順序監護人沒有放棄監護權、沒有作出損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被人民法院撤銷監護權的前提下,其監護地位不能被其他順序人所代替。關于夫妻一方是無民事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怎樣提起離婚訴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一方是無民事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怎樣提起離婚訴訟
夫妻一方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因為一方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不能采取協議離婚的方式,只能通過起訴離婚的方式解除。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規定,民事案件的起訴和受理必須符合以下條件:第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第二,有明確的被告;第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第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因此,只能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一方起訴離婚,父母不能代理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起訴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