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自愿離婚程序有哪些

導讀:
涉外自愿離婚程序有哪些1申請。對于符合婚姻法規定雙方自愿離婚條件的登記機關應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準予登記并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第三十三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那么涉外自愿離婚程序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涉外自愿離婚程序有哪些1申請。對于符合婚姻法規定雙方自愿離婚條件的登記機關應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準予登記并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第三十三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關于涉外自愿離婚程序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涉外自愿離婚程序有哪些
1申請。男女雙方就自愿協議離婚提出申請申請雙方應當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和結婚證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申請依法進行嚴格的審查主要審查雙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對子女扶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了協議。
3批準。對于符合婚姻法規定雙方自愿離婚條件的登記機關應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準予登記并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時起即解除夫妻關系。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