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下落不明能不能提起離婚訴訟

導讀:
要想終止婚姻關系必須由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對于下落不明滿兩年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二條規定一方下落不明滿兩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可以視為感情破裂因一方下落不明不適用調解準予離婚。那么夫妻一方下落不明能不能提起離婚訴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要想終止婚姻關系必須由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對于下落不明滿兩年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二條規定一方下落不明滿兩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可以視為感情破裂因一方下落不明不適用調解準予離婚。關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能不能提起離婚訴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宣告失蹤是指法院根據利害關系人的申請依法宣告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限(至少為兩年)的自然人為失蹤人以確定其財產關系的一種制度。自然人被宣告失蹤后被宣告失蹤人與其配偶的婚姻關系仍然存在并不自動終止雙方均不得再婚否則構成重婚。要想終止婚姻關系必須由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但是對于下落不明的人宣告失蹤并不是起訴離婚的前提一方下落不滿兩年的不能申請宣告失蹤但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
對于下落不明滿兩年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二條規定一方下落不明滿兩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可以視為感情破裂因一方下落不明不適用調解準予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