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長出庭辯論離婚案

導讀:
昨日上午祁東縣民政局局長周朝坐在一起民事訴訟案的被告席上。原告因為不服民政局辦理了她與前夫的離婚手續將民政局告上法庭。2005年3月10日祁東縣民政部門為該縣歸陽鎮前進村村民曹慶周容夫婦辦理了離婚登記。周忠告的是祁東縣民政局他請求法院判決撤銷民政局對周容與曹慶的離婚登記宣布兩人離婚無效。那么民政局長出庭辯論離婚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昨日上午祁東縣民政局局長周朝坐在一起民事訴訟案的被告席上。原告因為不服民政局辦理了她與前夫的離婚手續將民政局告上法庭。2005年3月10日祁東縣民政部門為該縣歸陽鎮前進村村民曹慶周容夫婦辦理了離婚登記。周忠告的是祁東縣民政局他請求法院判決撤銷民政局對周容與曹慶的離婚登記宣布兩人離婚無效。關于民政局長出庭辯論離婚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昨日上午祁東縣民政局局長周朝坐在一起民事訴訟案的被告席上。原告因為不服民政局辦理了她與前夫的離婚手續將民政局告上法庭。作為一局之長周朝需要辯論的正是這起“離婚案”的合法性。
法庭里座無虛席官司引人注目不是因為官司本身而是因為這是祁東縣于今年6月30日施行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暫行辦法后的第一起行政案例也是第一起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的案例。祁東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曠梅生說辦法的出臺如在行政訴訟中給官員戴了“緊箍咒”真正推進了法治政府的建設。
2005年3月10日祁東縣民政部門為該縣歸陽鎮前進村村民曹慶周容夫婦辦理了離婚登記。7月11日周容的父親周忠以周容監護人的身份向祁東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亮出了湖南省腦科醫院的診斷證明周容為嚴重精神分裂癥患者。周忠告的是祁東縣民政局他請求法院判決撤銷民政局對周容與曹慶的離婚登記宣布兩人離婚無效。
昨日上午此案一審開庭祁東縣法院院長陳飛擔任審判長第三人曹慶拒不到庭應訴。衡陽市及各縣區法院法官全程旁聽了這個引人注目的“第一案”全過程。
被告祁東縣民政局局長周朝及代理律師在法庭辯論時指出其一依照法律規定離婚登記具有不可撤銷性原則一旦法律發生效力婚姻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都可能隨即在任何時候與任何一個地方的任何一個異性登記結婚其二我國的法律法規只規定了“結婚登記”“離婚登記”但并無撤銷離婚登記之說而且只規定了“無效婚姻”和“可撤銷的婚姻”并沒有規定“無效離婚”和“可撤銷離婚”。
在此案開庭審理完畢之后審判長陳飛當庭宣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81條規定所確立的原則人民法院對通過行政手段辦理的已經產生法律效力的離婚登記行為亦不能確認其無效并撤銷離婚證所以原告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祁東縣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介紹自行政訴訟法實施以來祁東縣出庭應訴的行政首長寥寥無幾該縣行政審判15年中僅有兩位行政首長到庭應訴行政機關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行政裁判的情況也屢見不鮮給法院行政審判和執行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法治政府的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