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下的債務視為夫妻共有債務

導讀: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為共同生活共同經營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而形成并應由夫妻共同償還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具有兩個特點一必須是生產于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即雙方之日起至之日止的期間。但婚前為結婚后共同生活購置的物品所負的債務應當為夫妻共同債務。符合上述條件的無論是以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名義所負的債務均是夫妻共同債務。四司法實踐中夫妻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處理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那么哪些情況下的債務視為夫妻共有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為共同生活共同經營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而形成并應由夫妻共同償還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具有兩個特點一必須是生產于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即雙方之日起至之日止的期間。但婚前為結婚后共同生活購置的物品所負的債務應當為夫妻共同債務。符合上述條件的無論是以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名義所負的債務均是夫妻共同債務。四司法實踐中夫妻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處理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哪些情況下的債務視為夫妻共有債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為共同生活共同經營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而形成并應由夫妻共同償還的債務。個人債務與共同債務相對是指在婚前或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所負并由其個人負責歸還的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具有兩個特點
一必須是生產于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即雙方之日起至之日止的期間。
但婚前為結婚后共同生活購置的物品所負的債務應當為夫妻共同債務。
二必須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產經營活動。包括為履行撫養贍養父母的義務而產生的債務等。
符合上述條件的無論是以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名義所負的債務均是夫妻共同債務。反之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產經營活動的都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二那些情況下的債務視為夫妻共有債務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三那些情況下的債務視為個人債務
1非債務方的夫或妻在夫妻雙方可以在離婚協議或者在夫妻財產協議中約定由各方承擔各自的債務。
2根據最高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以下情況下引起的債務由夫妻中的債務人獨自承擔
A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B未經夫妻協商一致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贍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C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濟活動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D一方都由其個人使用的不合理開支所負的債務比如一方的吸毒嫖娼賭博贈與請客因此引起的債務。
四司法實踐中夫妻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處理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該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