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中哪些內容是無效的

導讀:
協議簽訂后男方(張某某)提出離婚趙某則提出張某某須履行協議方同意與其離婚但張某某認為該協議違背了婚姻自由原則屬于無效的協議。法律評析筆者同意第一種意見張某某與趙某的這份協議屬于無效協議理由如下首先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二條的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這起案件中張某某與趙某的這份協議以放棄房產及支付巨額的所謂贍養費為要挾不得離婚的條件顯然限制了婚姻自由原則中的離婚自由并且這份協議內容是不對等的也違反了婚姻法的男女平等原則。那么離婚協議中哪些內容是無效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協議簽訂后男方(張某某)提出離婚趙某則提出張某某須履行協議方同意與其離婚但張某某認為該協議違背了婚姻自由原則屬于無效的協議。法律評析筆者同意第一種意見張某某與趙某的這份協議屬于無效協議理由如下首先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二條的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這起案件中張某某與趙某的這份協議以放棄房產及支付巨額的所謂贍養費為要挾不得離婚的條件顯然限制了婚姻自由原則中的離婚自由并且這份協議內容是不對等的也違反了婚姻法的男女平等原則。關于離婚協議中哪些內容是無效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情介紹
2013年9月張某某(男)與趙某(女)夫婦于婚姻存續期間簽訂了一份協議這份協議的內容為若男方(張某某)提出離婚男方將放棄房子的產權且房貸按揭依然由男方承擔另外男方需支付女方扶養費人民幣100萬元若女方(趙某)提出離婚女方將支付男方扶養費人民幣30萬元。協議簽訂后男方(張某某)提出離婚趙某則提出張某某須履行協議方同意與其離婚但張某某認為該協議違背了婚姻自由原則屬于無效的協議。
焦點分歧
第一種意見認為該協議違反了婚姻自由原則屬于無效的協議。
第二種意見認為該協議有效因為該份協議屬附生效條件的合同且雙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簽訂協議時是真實的意思表示。
法律評析
筆者同意第一種意見張某某與趙某的這份協議屬于無效協議理由如下
首先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二條的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這起案件中張某某與趙某的這份協議以放棄房產及支付巨額的所謂贍養費為要挾不得離婚的條件顯然限制了婚姻自由原則中的離婚自由并且這份協議內容是不對等的也違反了婚姻法的男女平等原則。
其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七十五條規定附條件的民事行為如果所附條件是違背法律規定或者不可能發生的應當認定該民事行為無效。本案中的協議內容實際上已經侵犯了離婚自由顯然已經違反了婚姻法的規定屬于無效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