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應該具備哪些條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導讀:
離婚協議書應該具備哪些條件才具有法律效力一離婚協議書是集人身關系財產關系撫養關系為一體的綜合書面約定。當然雖然離婚協議沒有生效但一旦簽訂有過離婚協議其協議內容往往會成會法院根據具體案情判決的重要的參考依據。既然已辦理離婚登記在民政局登記之前所產生的離婚協議書自然也具備了生效條件。若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中涉及到的約定以民政局備案的協議書中的約定為準若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約定沒有涉及到而之前的離婚協議書有詳細的可操作的具體描述應該說該約定為有效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那么離婚協議書應該具備哪些條件才具有法律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協議書應該具備哪些條件才具有法律效力一離婚協議書是集人身關系財產關系撫養關系為一體的綜合書面約定。當然雖然離婚協議沒有生效但一旦簽訂有過離婚協議其協議內容往往會成會法院根據具體案情判決的重要的參考依據。既然已辦理離婚登記在民政局登記之前所產生的離婚協議書自然也具備了生效條件。若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中涉及到的約定以民政局備案的協議書中的約定為準若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約定沒有涉及到而之前的離婚協議書有詳細的可操作的具體描述應該說該約定為有效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關于離婚協議書應該具備哪些條件才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協議書應該具備哪些條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離婚協議書是集人身關系財產關系撫養關系為一體的綜合書面約定。
對于人身關系的約定即是否同意離婚的約定是不能用書面契約來約束的即法律不會干涉當事人之間是否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反復更改但一旦當事人進行了要式登記即辦理了相關的離婚登記法律就對離婚的事實予以確認。但如果僅僅是雙方書面約定好一起辦理離婚手續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會賦予另一方強制執行權也不會授予法院有強制認可權。
二離婚協議書中涉及的財產關系子女撫養與人身關系的意思表示是緊密相連互為一體的既然離婚沒有成就財產子女的約定自然也沒有生效。
當事人對離婚協議中的意思表示是針對當時特定的環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狀態作出的。當然雖然離婚協議沒有生效但一旦簽訂有過離婚協議其協議內容往往會成會法院根據具體案情判決的重要的參考依據。因此不能說離婚協議沒有作用。
三合同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婚姻收養監護等協議不適用合同法的原因就是因為這類協議是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
有的當事人離婚過程是痛苦和漫長的在反復拉劇式的討價還價過程中可以產生二份甚至若干份離婚協議當事人最終會依據最后一份離婚協議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首先應該強調在民政局備案的那份離婚協議應具有最強的效力除非當事人在之后的時間另有約定。既然已辦理離婚登記在民政局登記之前所產生的離婚協議書自然也具備了生效條件。若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中涉及到的約定以民政局備案的協議書中的約定為準若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約定沒有涉及到而之前的離婚協議書有詳細的可操作的具體描述應該說該約定為有效對雙方具有約束力。若民政局離婚登記中的離婚協議沒有涉及而之前的幾份離婚協議中的約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離婚協議書中的約定為準。
四如果離婚協議中存在欺詐或脅迫的情節即使離婚了財產也分割了但是只要在1年之內一方就有權利提出要求重新分割。同時也有部分人士認為存在顯失公平亦可重新確認。但是對已離婚協議中沒有涉及的債權債務可重新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