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的含義以及程序

導讀:
以協議離婚方式辦理離婚的僅限于依法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婚姻關系當事人。2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均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即精神病患者癡呆癥患者不適用協議離婚程序只能適用訴訟程序處理離婚問題以維護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協議離婚的程序按照現行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有關協議離婚程序的主要內容如下(一)協議離婚的主管機關協議離婚的主管機關是民政部門。在婚姻登記機關中由持有婚姻登記管理員證書的人員從事協議離婚的登記工作。當事人協議離婚的應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那么協議離婚的含義以及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以協議離婚方式辦理離婚的僅限于依法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婚姻關系當事人。2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均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即精神病患者癡呆癥患者不適用協議離婚程序只能適用訴訟程序處理離婚問題以維護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協議離婚的程序按照現行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有關協議離婚程序的主要內容如下(一)協議離婚的主管機關協議離婚的主管機關是民政部門。在婚姻登記機關中由持有婚姻登記管理員證書的人員從事協議離婚的登記工作。當事人協議離婚的應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關于協議離婚的含義以及程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協議離婚也叫“雙方自愿離婚”是指婚姻關系當事人雙方達成離婚合意并通過婚姻登記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制度。其主要特征一是當事人雙方在離婚以及子女和財產問題上意愿一致達成協議二是按照婚姻登記程序辦理離婚登記取得離婚證即解除婚姻關系。
協議離婚的條件
(一)當事人須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1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應當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協議離婚方式辦理離婚的僅限于依法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婚姻關系當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與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也不包括未辦理結婚登記的“事實婚姻”中的男女雙方。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未辦理過結婚登記的男女申請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其間發生的有關身份關系的糾紛以及涉及子女財產問題的爭議可以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2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均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能獨立自主地處理自己的婚姻問題。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即精神病患者癡呆癥患者不適用協議離婚程序只能適用訴訟程序處理離婚問題以維護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協議離婚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離婚的共同意愿
“雙方自愿”是協議離婚的基本條件協議離婚的當事人應當有一致的離婚意愿。這一意愿必須是真實而非虛假的必須是自主作出的而不是受對方或第三方欺詐脅迫或因重大誤解而形成的必須是一致的而不是有分歧的。對于一方要求離婚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只能通過訴訟離婚解決爭議。
(三)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
“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是協議離婚的必要條件。如果婚姻關系當事人不能對離婚后的子女和財產問題達成一致意見作出適當處理的話則不能通過婚姻登記程序離婚而只能通過訴訟程序離婚。
1對子女問題有適當處理是指對雙方離婚后有關子女撫養教育探望等問題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合法權益的原則下作了合理的妥當的安排。包括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撫養子女的撫養費和教育費如何負擔如何給付等等。由于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協議中還可以約定不直接撫育方對子女探望權利行使的內容包括探望的方式時間等。
2對財產問題有適當處理主要包括
(1)在不侵害任何一方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對夫妻共同財產作合理分割對給予生活困難的另一方以經濟幫助作妥善安排并切實解決好雙方離婚后的住房問題
(2)在不侵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對共同債務的清償作出負責的處理。
協議離婚的程序
按照現行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有關協議離婚程序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協議離婚的主管機關
協議離婚的主管機關是民政部門。具體的婚姻登記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在婚姻登記機關中由持有婚姻登記管理員證書的人員從事協議離婚的登記工作。
(二)協議離婚的具體程序
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按地域進行管轄。當事人協議離婚的應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由于離婚是一種重要的身份法律行為因此當事人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申請時應持雙方的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證件和證明以及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以及關于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