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門協議離婚程序便捷

導讀:
民政部門協議離婚程序便捷協議離婚過程中離婚協議的起草過程應分慎重決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時最好請律師把關。第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致的意見。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并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能夠達成協議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記條例修改實施后到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分便捷。那么民政部門協議離婚程序便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政部門協議離婚程序便捷協議離婚過程中離婚協議的起草過程應分慎重決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時最好請律師把關。第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致的意見。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并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能夠達成協議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記條例修改實施后到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分便捷。關于民政部門協議離婚程序便捷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政部門協議離婚程序便捷
協議離婚過程中離婚協議的起草過程應分慎重決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時最好請律師把關。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章離婚登記第條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第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致的意見。
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并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能夠達成協議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記條例修改實施后到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分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