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要什么手續

導讀:
一協議離婚手續如下1申請。當事人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30天內屬于離婚冷靜期。在此期間想要撤回離婚申請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并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當然如果離婚冷靜期滿三十日內雙方都沒有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的也視為撤回。二相關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那么協議離婚要什么手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協議離婚手續如下1申請。當事人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30天內屬于離婚冷靜期。在此期間想要撤回離婚申請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并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當然如果離婚冷靜期滿三十日內雙方都沒有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的也視為撤回。二相關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關于協議離婚要什么手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協議離婚手續如下
1申請。第一步和以前就是不一樣的首先需要拿著準備好的離婚協議書到當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證件
1身份證
2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
3在婚姻登記機關現場填寫的離婚登記申請書
2民政局受理。以前離婚只要是夫妻雙方達成一致準備好材料一起去民政局基本上都會準許離婚。但是現在夫妻雙方提交了申請書之后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會根據有關規定對當事人提交的上述的材料進行初審審查通過后確認無誤會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民政局受理后就是民法典規定的離婚冷靜期了。
3離婚冷靜期。當事人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30天內屬于離婚冷靜期。在此期間想要撤回離婚申請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并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當然如果離婚冷靜期滿三十日內雙方都沒有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的也視為撤回。
4審查。離婚冷靜期過了之后就是再次審查從離婚冷靜期后滿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還是決定離婚可以拿著相關規定的證據和離婚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放離婚證
材料如下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結婚證離婚協議書
3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大1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4準備好相關材料之后婚姻登記機關會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條件執行和審查甲
5發證。經過離婚冷靜期和兩次審查之后登記機關統登記之后就會發放離婚證。
二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