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會當場判決嗎

導讀:
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訴。法律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宣判的時候一般不會再開庭直接通知當事人過去簽收判決書。其實在現實生活中不少人會對訴訟離婚開庭當天判決么的問題感到困惑確實一般來說起訴離婚需要經歷比較長的時間而且在法律上對于離婚訴訟的宣判時間也沒有做任何準確的規定也就是說一般來說訴訟離婚開庭當然一般是沒有可能直接就宣布判決結果的。那么起訴離婚會當場判決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訴。法律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宣判的時候一般不會再開庭直接通知當事人過去簽收判決書。其實在現實生活中不少人會對訴訟離婚開庭當天判決么的問題感到困惑確實一般來說起訴離婚需要經歷比較長的時間而且在法律上對于離婚訴訟的宣判時間也沒有做任何準確的規定也就是說一般來說訴訟離婚開庭當然一般是沒有可能直接就宣布判決結果的。關于起訴離婚會當場判決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起訴離婚會當場判決嗎
即使提出訴訟對于婚姻案件的審理也要符合法律規定期限。通常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二審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4個月多則9個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訴。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這還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況。
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四十六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三十五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宣判的時候一般不會再開庭直接通知當事人過去簽收判決書。如果開庭的陳述法院已經記錄在案除非有相反證據證明否則很難加以否定因此如果案件比較復雜還是聘請專業律師提供幫助較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其實在現實生活中不少人會對訴訟離婚開庭當天判決么的問題感到困惑確實一般來說起訴離婚需要經歷比較長的時間而且在法律上對于離婚訴訟的宣判時間也沒有做任何準確的規定也就是說一般來說訴訟離婚開庭當然一般是沒有可能直接就宣布判決結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