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法庭怎么審判

導讀:
離婚案法庭怎么審判(一)法庭核對原被告身份及相關信息包括到庭的人數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工作單位等信息。(二)法庭宣布當事人訴訟的權利義務及法庭紀律。(八)法官通過詢問雙方當事人及訴訟參與人進行法庭調查來查明案件的事實。調解如果成功出調解書案件審理完畢調解如果失敗或不同意調解則進入下一個程序。原則上案件的庭審都會依據上述的11個程序分步進行。但在某些離婚案件中法官也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法官的作法也是符合程序要求的因為根據法律的規定離婚案件應當調解貫穿始終。不過不管開多少次庭整個審理程序是不會變化的。那么離婚案法庭怎么審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案法庭怎么審判(一)法庭核對原被告身份及相關信息包括到庭的人數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工作單位等信息。(二)法庭宣布當事人訴訟的權利義務及法庭紀律。(八)法官通過詢問雙方當事人及訴訟參與人進行法庭調查來查明案件的事實。調解如果成功出調解書案件審理完畢調解如果失敗或不同意調解則進入下一個程序。原則上案件的庭審都會依據上述的11個程序分步進行。但在某些離婚案件中法官也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法官的作法也是符合程序要求的因為根據法律的規定離婚案件應當調解貫穿始終。不過不管開多少次庭整個審理程序是不會變化的。關于離婚案法庭怎么審判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案法庭怎么審判
(一)法庭核對原被告身份及相關信息包括到庭的人數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工作單位等信息。
(二)法庭宣布當事人訴訟的權利義務及法庭紀律。
(三)法官詢問雙方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
(四)原告宣讀起訴狀及訴訟請求。
(五)被告針對原告的起訴狀發表答辯意見。
(六)雙方提交并交換證據。
(七)雙方就證據表示質證意見。
(八)法官通過詢問雙方當事人及訴訟參與人進行法庭調查來查明案件的事實。
(九)法官詢問雙方是否愿意接受調解后在查明案件基本事實的基礎上展開調解工作。調解如果成功出調解書案件審理完畢調解如果失敗或不同意調解則進入下一個程序。
(十)原被告雙方進行法庭辯論。
(十一)原被告雙方進行最后的陳述。
原則上案件的庭審都會依據上述的11個程序分步進行。但在某些離婚案件中法官也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例如將第9步的調解程序提到第4步在原告未宣讀起訴狀前就開始調解。法官的作法也是符合程序要求的因為根據法律的規定離婚案件應當調解貫穿始終。另外整個程序可能不會一次開庭就進行完畢如果證據較多的話可能只是質證就需要開兩到三次庭。不過不管開多少次庭整個審理程序是不會變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