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的證據有什么運用技巧

導讀:
一離婚訴訟的證據有哪些運用技巧離婚訴訟中證據的運用在離婚訴訟中需要準備什么證據哪些證據才有用本文提供離婚訴訟證據的運用以及證據的準備。離婚官司中書證被大量運用。在訴訟當中物證證實內容更易被法官采信。目前常見的物證有毛發照片禮物等。一般只能在提起訴訟或與對方正式談離婚之前才能取此類證據。根據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8條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評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對于傷殘證明及醫院的診斷證明主要應運于有家庭暴力行為的案件中。那么離婚訴訟的證據有什么運用技巧。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訴訟的證據有哪些運用技巧離婚訴訟中證據的運用在離婚訴訟中需要準備什么證據哪些證據才有用本文提供離婚訴訟證據的運用以及證據的準備。離婚官司中書證被大量運用。在訴訟當中物證證實內容更易被法官采信。目前常見的物證有毛發照片禮物等。一般只能在提起訴訟或與對方正式談離婚之前才能取此類證據。根據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8條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評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對于傷殘證明及醫院的診斷證明主要應運于有家庭暴力行為的案件中。關于離婚訴訟的證據有什么運用技巧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訴訟的證據有哪些運用技巧
離婚訴訟中證據的運用在離婚訴訟中需要準備什么證據哪些證據才有用本文提供離婚訴訟證據的運用以及證據的準備。
(一)書證。
離婚官司中書證被大量運用。比如結婚證公證書保證書遺囑借條情書等。書證容易出現的問題有內容有瑕疵甚至重大缺陷。在應用書證時應該注意。
(二)物證。
由于物證具有客觀性不受主觀因素以及訴訟環境的影響因此具有較強的客觀性和真實性。在訴訟當中物證證實內容更易被法官采信。但是由于婚姻家庭糾紛中涉及的物證本身就不是太多加之當事人缺乏保存意識導致當事人舉證的物證數量較少。目前常見的物證有毛發照片禮物等。
(三)視聽資料。
從證據學上講視聽資料是指利用錄音錄像光盤電影膠片等反映的圖像和聲音以及電腦儲存的資料來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證據。隨著時代的發展以及當事人舉證意識的提高越來越多的視聽資料證據被當事人采用。比如手機錄音MP3錄音錄音筆錄音等。此類證據的特點是
1證明材料的直觀性。不論是錄像還是錄音一般都是當事人或其他相關證人直接的表述特別對于離婚案件中當事人的自述往往可以認定為自認一旦反映在錄音資料或錄像材料上當事人若想推翻須另行舉出反證。這類證據的形象性直觀性更能反映出客觀事實因此此類證據證明力較強。
2取證時間的不確定性。在婚姻案件中取類似證據往往不能使得取證對象知曉或一般只能采取秘密手段因此當事人一方往往說了半個小時或更多時間也不能將要取證的內容表述出來。
3取證時間的階段性。一般只能在提起訴訟或與對方正式談離婚之前才能取此類證據。并且絕大多數視聽材料證據都是圍繞著對方當事人收集的。當另一方當事人心存戒心時此類證據很難獲得。
4偷拍偷錄不合法證據與私自拍錄合法證據的易混淆性。根據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8條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評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因此證據收集是否合法就要看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比如侵入第三人住宅錄音照相是侵權行為。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證不存在此種問題。再如安放錄音設備是在自己家里不構成侵權。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家中就不具備合法性。還有通過非法手段獲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內的兩人親昵的照片就不具備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場合獲取的兩人親昵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
(四)證人證言
此類證人證言特點一是夫妻生活的私密性決定了婚姻家庭生活的事實不具有公開性及社會性。因此能夠了解夫妻生活部分情節的知情人范圍往往限于當事人的親朋好友之間證人證言往往與出證一方當事人關系密切或者與雙方當事人關系密切證言內容具有一定的傾向性證明力相對較低。二是證言內容往往具有主觀性。由于每個人的倫理道德觀念不同社會成長條件不一因此每個證人對于婚姻家庭糾紛事實的認識也相差甚遠。三是證言內容往往并非來自親身感知。由于夫妻之間生活的排外性導致在很多情況下證人證言證實內容的來源都是一方當事人即當事人轉述給證人。轉述本身就帶有強烈的感情色彩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證言的真實性形成所謂的傳聞證據。這類證據證明力較低需要其它類別的證據進行補強印證。
(五)當事人的陳述。
由于婚姻案件取證特別是對于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取證較為困難因此很多當事人寄希望于當庭陳述上面在庭后或開庭時向法院遞交書面陳述。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當事人陳述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因此需要當事人或律師注意收集提供其他證據進行補強。
(六)鑒定結論。
婚姻案件中常見的鑒定結論有傷殘證明診斷證明精神狀況證明親子鑒定結論房屋價格評估報告等。對于傷殘證明及醫院的診斷證明主要應運于有家庭暴力行為的案件中。精神狀況鑒定證明主要出現在一方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為限制民事行為人的情況。而親子鑒定主要出現在一方對于孩子與自己的血緣關系產生懷疑的情況下。北京做親子鑒定的機構在北京市紅十字血液中心。一般情況下鑒定需要法院委托也可以單方委托律師代理申請鑒定。一般結果會在兩周左右出來準確率為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鑒定結論是法院采信幾率較高的一類證據。
(七)勘驗筆錄。此類證據在婚姻案件中使用較少。
二離婚訴訟應提交的證據
(一)離婚案件
1婚姻關系證明
2離婚理由的事實證據
3子女情況的證明材料
4家庭財產清單及債權債務的證明材料如果財產已經轉移應提供轉移處所有關證據
5雙方經濟收入的證明材料
6住房情況的證明材料
7一方以不能再生育為由要求撫育子女的應提供醫院的證明材料
9曾經過離婚訴訟的應當提供原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法院文書。
(二)撫育案件
1戶口簿或其他證明被告負有撫育義務的證明材料
2屬離婚后的子女撫育糾紛應提供離婚證據或人民法院判決書調解書
3有關雙方經濟收入及撫育能力的證明材料。
(三)扶養案件
1原被告之間存在扶養關系的證明材料
2原告所在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有關經濟狀況及身體狀況的證明材料
3有關被告經濟收入和經濟負擔能力的證明材料。
(四)贍養案件
1原被告之間存在贍養關系的證據材料
2原告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有關經濟狀況及身體狀況的證明材料
3有關被告經濟收入和經濟負擔能力的證明材料
4要求解決住房的應提供雙方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⑤要求變更贍養費的應提供原承擔贍養費數額的協議書調解書判決書或其他證明材料。
(五)收養案件
1原被告之間存在收養關系的證明材料公證收養應提供公證書協議收養應提供協議書事實收養應提供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的證明材料
2養子女系未成年人的應提供其出生證明或戶口簿以及送養人的姓名住址
3在解除收養關系時要求補償收養期間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應提供所支出費用的證據
4養父母要求養子女贍養的應提供雙方的經濟狀況的證明材料⑤有共同財產的應提供共同財產的清單共同財產為房屋的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有債權債務的應提供債權債務的證據材料⑥居住公房的應提供租賃關系的證明材料。
(六)解除同居關系
1雙方同居關系的事實證據
2生有子女的應提供子女出生的證明材料
3財產清單(參照離婚財產清單填寫)。
(七)非婚生子女棄嬰確認生父母
1醫院出生證明親子鑒定報告
2單位派出所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證明材料
3民政部門出具的領養證明。
(八)監護權糾紛
1監護權的有關證明法定監護關系須提供戶口簿或單位居委會村委會的證明指定監護須提供單位居委會村委會的書面或口頭指定監護的證據
2被監護人身體財產情況的證據材料
3被監護人系精神病人須提供醫院診斷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