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什么理由起訴離婚比較好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訴訟離婚的程序訴訟離婚是婚姻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由人民法院調解或判決而解除其婚姻關系的一項離婚制度。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那么以什么理由起訴離婚比較好。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訴訟離婚的程序訴訟離婚是婚姻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由人民法院調解或判決而解除其婚姻關系的一項離婚制度。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關于以什么理由起訴離婚比較好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以什么理由起訴離婚比較好
起訴離婚的案由應該依據實際的情況而定依據婚姻法的規定包括一方不同意離婚一方有重婚遺棄家庭成員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訴訟離婚的程序
訴訟離婚是婚姻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由人民法院調解或判決而解除其婚姻關系的一項離婚制度。訴訟離婚制度適用于當事人雙方對離婚有分歧的情況包括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而發生的離婚糾紛或者雙方雖然同意離婚但在子女和財產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作出適當處理的情況。
根據實踐經驗的總結以下離婚訴訟程序可供參考
(一)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三)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法庭調查
2法庭辯論
3法官主持調解
4調解無效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