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起訴離婚的關鍵是舉證

導讀:
基本案情馮娟與江磊系自由戀愛后兩人登記結婚婚后感情不錯。馮娟一怒之下訴至法院以江磊實施家庭暴力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要求離婚。案例分析本案中法院依據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采用“感情破裂”的標準對馮娟的訴訟請求進行了審查但最終因證據不足并未認可其主張的“家庭暴力”只是認定雙方發生家庭矛盾夫妻感情并未破裂還有挽回的可能故依法駁回了其訴訟請求。本案暴露了家庭暴力的舉證問題。所以受暴當事人完全可以撥打110報警以證明家庭暴力的存在。那么家庭暴力起訴離婚的關鍵是舉證。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基本案情馮娟與江磊系自由戀愛后兩人登記結婚婚后感情不錯。馮娟一怒之下訴至法院以江磊實施家庭暴力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要求離婚。案例分析本案中法院依據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采用“感情破裂”的標準對馮娟的訴訟請求進行了審查但最終因證據不足并未認可其主張的“家庭暴力”只是認定雙方發生家庭矛盾夫妻感情并未破裂還有挽回的可能故依法駁回了其訴訟請求。本案暴露了家庭暴力的舉證問題。所以受暴當事人完全可以撥打110報警以證明家庭暴力的存在。關于家庭暴力起訴離婚的關鍵是舉證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基本案情馮娟與江磊系自由戀愛后兩人登記結婚婚后感情不錯。但結婚后不久丈夫江磊因工作發生變動經常到外地出差只能一個月回家一次期間妻子馮娟感到孤單就經常上網聊天認識了一些朋友偶爾還出去聚會。江磊回來發現馮娟在網上和異性網友聊天大發雷霆惱怒地打了她一巴掌。馮娟一怒之下訴至法院以江磊實施家庭暴力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要求離婚。
案例分析本案中法院依據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采用“感情破裂”的標準對馮娟的訴訟請求進行了審查但最終因證據不足并未認可其主張的“家庭暴力”只是認定雙方發生家庭矛盾夫妻感情并未破裂還有挽回的可能故依法駁回了其訴訟請求。
為什么法院沒有認可馮娟提出的家庭暴力呢?根據婚姻法解釋一中第一條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本案中江磊打馮娟耳光的行為并未構成家庭暴力首先是因為打耳光很難達到“毆打”的標準且“一定傷害后果”難以認定到開庭時馮娟挨打的后果早已消失證據不足法官不能只從其陳述中簡單作出結論。
本案暴露了家庭暴力的舉證問題。如何證明家庭暴力?不同人對于暴力的理解不同例如受教育較高的人如馮娟無法容忍耳光認為這就是家庭暴力某些人可能認為只有毆打造成輕微傷或輕傷才構成家庭暴力有人還認為在家庭中沉默不與配偶講話就構成了精神方面的家庭暴力就我國目前司法實踐來看家庭暴力一般指身體上的傷害且構成一定傷害后果。而精神上的傷害若要被認定為家庭暴力必須是由于傷害身體或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造成的。
當事人在舉證的時候一定要想方設法努力證明使法官可以認定家庭暴力的存在。一般來講除非實施行為的當事人承認家庭暴力的存在否則很少存在直接證據證明。醫院的診斷證明鄰居的證人證言居委會的調解記錄110的公安出警筆錄等都是重要的證據材料只要可以構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條就足以讓法官認定家庭暴力的事實存在。我國剛出臺一部關于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見其中規定“公安機關應當設立家庭暴力案件投訴點將家庭暴力報警納入‘110’出警工作范圍并按照‘110’接處警規則的有關規定對家庭暴力求助投訴及時進行處理。公安機關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規定或構成刑事犯罪的應當依法受理或立案及時查處。公安機關受理家庭暴力案件后應當及時依法組織對家庭暴力案件受害人的傷情進行鑒定為正確處理案件提供依據”。所以受暴當事人完全可以撥打110報警以證明家庭暴力的存在。只有學會保存和收集證據才能使自己的訴訟請求得到法院的支持才能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