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故意失蹤應該怎么離婚

導讀:
對方故意失蹤應該怎么離婚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一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直接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蹤案件后應當發出尋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為3個月公告期滿仍無音訊的人民法院做出宣告失蹤的判決。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為失蹤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按照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四款規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當對方下落不明時夫或妻另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或者達到一定期限后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或這宣告死亡。那么對方故意失蹤應該怎么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方故意失蹤應該怎么離婚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一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直接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蹤案件后應當發出尋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為3個月公告期滿仍無音訊的人民法院做出宣告失蹤的判決。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為失蹤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按照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四款規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當對方下落不明時夫或妻另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或者達到一定期限后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或這宣告死亡。關于對方故意失蹤應該怎么離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方故意失蹤應該怎么離婚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一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直接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按照普通民事案件規定的程序審理并判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夫或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對下落不明一方送達訴訟文書是一個難題法院如何解決呢?據上述規定法院對下落不明的人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用本節規定的其他送達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法院將訴訟文書通過公告送達的方式送達被告被告有可能看到也有可能看不到無論看到與否均視為送達在法院規定的開庭時間內被告不出庭不應訴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審理缺席判決。這些規定是為了保證法院訴訟審理程序的正常進行保證公民合法訴權的行使。
2可以對下落不明人申請宣告失蹤或宣告死亡以達到解除婚姻關系的目的
宣告失蹤是指經利害關系人的申請由法院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限的公民為失蹤人的民事法律制度。所謂“下落不明”是指公民離開最后居住地后沒有音訊不明生死。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蹤案件后應當發出尋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為3個月公告期滿仍無音訊的人民法院做出宣告失蹤的判決。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為失蹤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按照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四款規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所以對被宣告失蹤人提起的離婚訴訟法院一般都準予離婚。
宣告死亡是指經利害關系人申請由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判決宣告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限的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二十三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四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二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人死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應當發出尋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間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間為三個月。公告期屆滿人民法院做出宣告死亡的判決。夫或妻中的一方被宣告死亡的婚姻關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自動解除。
需要強調的是宣告失蹤或宣告死亡需要利害關系人提起法院沒有權利也沒有義務主動宣告。利害關系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與失蹤人有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人如失蹤人的合伙人共有財產的其他所有權人等。利害關系人申請宣告失蹤或宣告死亡沒有順序限制。被宣告失蹤的人重新出現或者確知其下落經本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人民法院還可以撤銷對他的失蹤宣告但并不影響已經生效離婚判決的法律效力。
通過上述兩種途徑都能達到離婚的目的但是在財產分配方面產生的法律后果有所不同。缺席判決離婚的法院會依據婚姻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最常見的就是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財產宣告失蹤的后果是失蹤人的財產依法由他人代管。人民法院應指定失蹤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為其財產代管人。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等同于事實死亡因此被宣告死亡人的財產會作為遺產由合法繼承人依法繼承。
當對方下落不明時夫或妻另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或者達到一定期限后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或這宣告死亡。在此種情形下法院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和缺席審判的方式來處理案件或按法律規定的程序宣告另一方失蹤或死亡最終都能夠達到離婚的目的。不過在實際審判實踐中當事人應當承擔舉證責任盡量找出證據證明對方確實杳無音信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方式這樣才能得到公正的判決和正確運用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