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舉證方法

導讀: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離婚證據可分為以下幾類1書證指用文字符號圖形記載或表示的能夠證明案件特征事實的書面材料。2物證指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物品。如配偶的不法行為被親友同事鄰居觀察到的所見所聞等。5當事人陳述指當事人就案件的事實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陳述。法院對專門性的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交由鑒定部門進行鑒定。鑒定部門和鑒定人應當提出書面鑒定結論并在鑒定書上簽名或蓋章。如遭遇配偶毒打毒害時報案后由公安人員勘驗的筆錄等。想要離婚不吃虧離婚證據將決定官司輸贏。“調查取證”最好請法律專業人員進行否則將是“打草驚蛇”“空口無憑”。那么離婚訴訟舉證方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離婚證據可分為以下幾類1書證指用文字符號圖形記載或表示的能夠證明案件特征事實的書面材料。2物證指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物品。如配偶的不法行為被親友同事鄰居觀察到的所見所聞等。5當事人陳述指當事人就案件的事實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陳述。法院對專門性的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交由鑒定部門進行鑒定。鑒定部門和鑒定人應當提出書面鑒定結論并在鑒定書上簽名或蓋章。如遭遇配偶毒打毒害時報案后由公安人員勘驗的筆錄等。想要離婚不吃虧離婚證據將決定官司輸贏。“調查取證”最好請法律專業人員進行否則將是“打草驚蛇”“空口無憑”。關于離婚訴訟舉證方法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離婚證據可分為以下幾類
1書證指用文字符號圖形記載或表示的能夠證明案件特征事實的書面材料。如房產證股權證情書日記在外開房的賓館發票等證據。
2物證指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物品。如用于通奸的避孕套衛生紙(巾)內衣上的口紅內褲上的精液及有關工具等。
3視聽資料指以錄音或錄像磁帶所反映的聲音或圖像或以電子計算機儲存的信息資料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如配偶和情人在一起拍攝的照片錄像錄音等。
4證人證言是指證人就自己知道的案件事實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口頭或書面的陳述。如配偶的不法行為被親友同事鄰居觀察到的所見所聞等。
5當事人陳述指當事人就案件的事實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陳述。如當事人和法官的談話筆錄等。
6鑒定結論指鑒定部門運用專業知識對當事人和人民法院提出的專門性問題進行研究后所做出的科學判斷結論。法院對專門性的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交由鑒定部門進行鑒定。鑒定部門和鑒定人應當提出書面鑒定結論并在鑒定書上簽名或蓋章。
7勘驗筆錄指勘驗人員在現場勘驗時所制作的筆錄。如遭遇配偶毒打毒害時報案后由公安人員勘驗的筆錄等。
想要離婚不吃虧離婚證據將決定官司輸贏。“調查取證”最好請法律專業人員進行否則將是“打草驚蛇”“空口無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