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的要件是什么

導讀:
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比如他們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夫或妻提起離婚訴訟。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男方不得起訴的情形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那么起訴離婚的要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比如他們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夫或妻提起離婚訴訟。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男方不得起訴的情形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關于起訴離婚的要件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比如他們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夫或妻提起離婚訴訟。
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男方不得起訴的情形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上述規定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