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受傷致殘,離婚之后還可以要求賠償嗎

導讀:
當年4月對婚姻失去信心的齊莉以婚后雙方為小孩問題經常發生糾紛夫妻關系日益惡化感情已破裂等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胡慶離婚并要求女兒吳妮由其撫養胡慶承擔撫養費夫妻財產依法分割。經法院調解雙方于2009年3月16日達成離婚協議載明齊莉與胡慶離婚女兒由齊莉撫養胡慶按月支付撫養費500元。如今右腿卻受傷致殘了對齊莉的工作有著巨大的影響。為此齊莉多次與胡慶交涉要求胡慶對自己的損害進行賠償。于是2010年2月26日法院依據法律的有關規定作出一審判決判決駁回齊莉的訴訟請求同時判決準許胡慶補償齊莉人民幣1萬元。那么婚內受傷致殘,離婚之后還可以要求賠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年4月對婚姻失去信心的齊莉以婚后雙方為小孩問題經常發生糾紛夫妻關系日益惡化感情已破裂等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胡慶離婚并要求女兒吳妮由其撫養胡慶承擔撫養費夫妻財產依法分割。經法院調解雙方于2009年3月16日達成離婚協議載明齊莉與胡慶離婚女兒由齊莉撫養胡慶按月支付撫養費500元。如今右腿卻受傷致殘了對齊莉的工作有著巨大的影響。為此齊莉多次與胡慶交涉要求胡慶對自己的損害進行賠償。于是2010年2月26日法院依據法律的有關規定作出一審判決判決駁回齊莉的訴訟請求同時判決準許胡慶補償齊莉人民幣1萬元。關于婚內受傷致殘,離婚之后還可以要求賠償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因家庭糾紛夫妻打架致妻傷殘
現年29歲的齊莉在江蘇省無錫市一家旅行社工作。其丈夫胡慶是企業員工長齊莉三歲。兩人于1999年下半年相識于2004年3月登記結婚2006年7月4日生下一女。
自從女兒出生后齊莉和胡慶經常因瑣事而吵架甚至打架。2008年2月14日齊莉與胡慶為家庭瑣事發生糾紛胡慶甩手對齊莉打了兩記耳光。齊莉憤怒至極便上前與胡慶撕扯在一起。在拉扯中齊莉突然摔倒在地雖經多次嘗試卻沒能站立起來。
見齊莉滿臉痛苦狀胡慶意識到齊莉可能受傷立即將齊莉送至醫院。因傷勢較重齊莉住院治療用去醫療費12萬余元。齊莉住院期間胡慶立下字據一張言明現由于家庭糾紛導致齊莉骨折目前已經先預交了4000元后期治療費用暫無法拿出由齊莉處先行解決等恢復后在民警或法庭上出示后付清。齊莉出院后胡慶又支付了2000元。
當年4月對婚姻失去信心的齊莉以婚后雙方為小孩問題經常發生糾紛夫妻關系日益惡化感情已破裂等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胡慶離婚并要求女兒吳妮由其撫養胡慶承擔撫養費夫妻財產依法分割。
經法院調解雙方于2009年3月16日達成離婚協議載明齊莉與胡慶離婚女兒由齊莉撫養胡慶按月支付撫養費500元。此外離婚協議還對女兒的探視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等事項進行了約定。
離婚后女方發現右膝殘疾向前夫提出索賠
婚姻解除了可婚內的傷害給齊莉帶來的痛苦卻在延伸。齊莉痊愈后發現自己的右膝關節不那么靈活了到醫院咨詢醫生告訴齊莉其右膝受傷功能受到了限制也就是說右膝已經造成了殘疾。
齊莉在旅行社工作雙腿對于齊莉來說至關重要。如今右腿卻受傷致殘了對齊莉的工作有著巨大的影響。為此齊莉多次與胡慶交涉要求胡慶對自己的損害進行賠償??墒呛鷳c以雙方已經離婚自己不承擔責任為由拒絕了齊莉的要求。
2009年4月21日齊莉向法院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要求胡慶賠償她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合計人民幣73836元。
法庭上胡慶辯稱自己從來沒有毆打過齊莉齊莉的受傷是其自己摔倒所致。另外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間只能就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因家庭暴力原因所致的傷害一方可以對另一方提起賠償而這次意外事故是雙方因家庭糾紛引發的而不是他對齊莉實施的人身侵害。但胡慶表示考慮到女兒及以前雙方的關系愿意補償齊莉1萬元。
前夫自愿補償1萬元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在本案中齊莉傷情主要是因為兩人在拉扯過程中造成的且胡慶也不是通過毆打齊莉達到控制齊莉身體或心理的目的該行為不具有家庭暴力的核心特征不足以構成家庭暴力。
此外考慮到以下因素1齊莉受傷的起因是雙方為家庭瑣事發生矛盾雙方均有過錯2齊莉的傷害是在兩人拉扯過程中造成非胡慶直接行為導致3齊莉與胡慶在婚姻存續期間未約定實行分別財產制且齊莉受傷后一年多雙方才離婚其治療的大部分費用已從夫妻共同財產中支付4結合雙方的過錯扣除已經支付的款項齊莉實際獲得的賠償金額不大且胡慶愿意補償齊莉10000元基本也能達到安撫的作用。于是2010年2月26日法院依據法律的有關規定作出一審判決判決駁回齊莉的訴訟請求同時判決準許胡慶補償齊莉人民幣1萬元。
一審判決后齊莉不服向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