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所在地法院對離婚案有管轄權的條件是什么

導讀:
一管轄權管轄權是指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和裁判的權力或權限。12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13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16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那么原告所在地法院對離婚案有管轄權的條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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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轄權
管轄權是指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和裁判的權力或權限。法院要對案件具有管轄權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即法院對所涉案件具有“標的物管轄權”(即法院具有審理該類型的案件的權力同時法院還需對案件當事人具有“個人管轄權”即法院具有對訴訟中涉及的當事人作出影響其權利義務的裁決的權力。
二原告所在地法院對離婚案有管轄權的條件是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2條規定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528次會議討論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11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12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3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14在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15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
16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準確判斷涉及當事人被監禁或者被勞動教養案件的管轄權時需要注意兩點(1)如果只有被告被監禁或者被勞動教養不論被告被監禁或者被勞動教養是否超過一年均有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2)如果雙方被監禁或者被勞動教養則由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轄(3)如果被告被監禁或者被勞動教養一年以上的由被監禁或者被勞動教養地法院管轄在司法實踐中如果只有被告被監禁或者被勞動教養不論被告被監禁或者被勞動教養是否超過一年均有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但是開庭要到監獄或勞教所里面去進行其他兩種情況也是一樣的。
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離婚的訴訟往往法院要求原告方要提供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證明材料例如居委會或村委會的證明被告父母的證明及相當于此類證明材料如果是雙方自愿離婚但又要在法院進行離婚的本來是原告提起的離婚訴訟本應該在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為了達到在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的目的因為是雙方自愿離婚所以可以采取臨時變換原被告角色同樣可以達到原告所在地法院立案管轄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