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案件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訴嗎

導讀:
《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規定:“借貸雙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后未達成補充協議,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睋耍F在原被告所在地法院對于民間借貸案件均享有管轄權,便于原告提起訴訟,也符合民事訴訟立法的趨勢。但是住所不代表其所在,有可能住所的產權都不是他的,更不代表其本人真實的身份。那么借貸案件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訴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規定:“借貸雙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后未達成補充協議,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睋?,現在原被告所在地法院對于民間借貸案件均享有管轄權,便于原告提起訴訟,也符合民事訴訟立法的趨勢。但是住所不代表其所在,有可能住所的產權都不是他的,更不代表其本人真實的身份。關于借貸案件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訴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規定:“借貸雙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后未達成補充協議,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p>
據此,現在原被告所在地法院對于民間借貸案件均享有管轄權,便于原告提起訴訟,也符合民事訴訟立法的趨勢。但是住所不代表其所在,有可能住所的產權都不是他的,更不代表其本人真實的身份。因此還是要在其戶籍所在地起訴為主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