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嫖娼離婚時女方可以要求他賠償嗎,嫖娼被抓有什么處罰

導讀:
男方嫖娼離婚時女方可以要求他賠償嗎,嫖娼被抓有什么處罰嫖娼行為不屬于法定的離婚過錯情形對財產分割無影響但不能要求離婚損害賠償。所謂“嫖娼”是指不特定的異性之間或者同性之間以金錢財物為媒介發生性關系的行為。離婚時無過錯方有權向過錯方提出賠償請求但這種賠償請求有嚴格的法律規定。根據本條的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這里規定的“情節較輕”主要是指為生活所迫賣淫初次進行賣淫嫖娼等情況。那么男方嫖娼離婚時女方可以要求他賠償嗎,嫖娼被抓有什么處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男方嫖娼離婚時女方可以要求他賠償嗎,嫖娼被抓有什么處罰嫖娼行為不屬于法定的離婚過錯情形對財產分割無影響但不能要求離婚損害賠償。所謂“嫖娼”是指不特定的異性之間或者同性之間以金錢財物為媒介發生性關系的行為。離婚時無過錯方有權向過錯方提出賠償請求但這種賠償請求有嚴格的法律規定。根據本條的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這里規定的“情節較輕”主要是指為生活所迫賣淫初次進行賣淫嫖娼等情況。關于男方嫖娼離婚時女方可以要求他賠償嗎,嫖娼被抓有什么處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男方嫖娼離婚時女方可以要求他賠償嗎,嫖娼被抓有什么處罰
嫖娼行為不屬于法定的離婚過錯情形對財產分割無影響但不能要求離婚損害賠償。所謂“嫖娼”是指不特定的異性之間或者同性之間以金錢財物為媒介發生性關系的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的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同居。”由此又可以看出“嫖娼”與“同居”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離婚損害賠償制度是指由于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對方賠償因離婚而遭受的損失的一種法律制度。離婚時無過錯方有權向過錯方提出賠償請求但這種賠償請求有嚴格的法律規定。我國民法典第109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嫖娼被抓有什么處罰
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釋義的說法初次嫖娼可以視為情節較輕但治安管理處罰法法條里沒有具體明確的規定因此在適用時是否屬于情節較輕是公安機關酌情掌握的情節屬于公安機關自由裁量的范圍既可以認為屬于情節較輕也可以認為不屬于情節較輕。處五千罰款屬于法律規定的上限但不屬于違法只是合理性問題。對于合法不合理的問題即使通過訴訟也不能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2005年8月28日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同日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本條規定的“嫖娼”是指通過金錢與從事賣淫的人進行交易的行為。具體說就是用付出金錢的方式換取與賣淫人員進行性活動的行為。根據本條的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這里規定的“情節較輕”主要是指為生活所迫賣淫初次進行賣淫嫖娼等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