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買賣婚姻,婚姻法對買賣婚姻怎么處理

導讀:
包辦婚姻是婚姻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違反婚姻自由原則違背婚姻當事人意愿強迫其締結的婚姻。包辦婚姻的構成要件是違背當事人的意志對婚姻當事人實行包辦強迫買賣婚姻的構成要件除包辦強迫外還有一個借此索取財物的問題。買賣婚姻的當事人可按民法典第1042條之規定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銷該婚姻。對因買賣婚姻獲得的財產應根據具體情況處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屬于包辦強迫買賣婚姻所得的財物原則上依法收繳國庫。法律規定男女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那么什么是買賣婚姻,婚姻法對買賣婚姻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包辦婚姻是婚姻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違反婚姻自由原則違背婚姻當事人意愿強迫其締結的婚姻。包辦婚姻的構成要件是違背當事人的意志對婚姻當事人實行包辦強迫買賣婚姻的構成要件除包辦強迫外還有一個借此索取財物的問題。買賣婚姻的當事人可按民法典第1042條之規定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銷該婚姻。對因買賣婚姻獲得的財產應根據具體情況處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屬于包辦強迫買賣婚姻所得的財物原則上依法收繳國庫。法律規定男女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關于什么是買賣婚姻,婚姻法對買賣婚姻怎么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什么是買賣婚姻
第三者包括父母違反婚姻自主原則以索取物財為目的包辦強迫他人造成的婚姻。換親轉親童養媳等都是包辦買賣婚姻不同形式的表現。
包辦婚姻與買賣婚姻的聯系與區別
買賣婚姻是指婚姻關系以外的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財物為目的包辦強迫他人締結的婚姻。包辦婚姻是婚姻關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當事人的父母)違反婚姻自由原則違背婚姻當事人意愿強迫其締結的婚姻。包辦婚姻與買賣婚姻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包辦婚姻不一定是買賣婚姻而買賣婚姻必然是包辦婚姻。包辦婚姻的構成要件是違背當事人的意志對婚姻當事人實行包辦強迫買賣婚姻的構成要件除包辦強迫外還有一個借此索取財物的問題。
對于買賣婚姻的處理方法
(1)根據我國民法典第1042條之規定買賣婚姻屬于可撤銷的婚姻。買賣婚姻的當事人可按民法典第1042條之規定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銷該婚姻。(2)對因買賣婚姻獲得的財產應根據具體情況處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屬于包辦強迫買賣婚姻所得的財物原則上依法收繳國庫。(3)根據我國民法典第1054條規定可撤銷婚姻自始無效。買賣婚姻被宣告無效后男女屬同居關系。法律規定男女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總是的解釋(一)第15條解釋被撤銷的婚姻男女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可按共同共有處理。但有證據證明為當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說女方向男方索要彩禮用人民幣來衡量婚姻也叫買賣婚姻。以上就是為您總結的相關資料希望可以幫助到您本網站致力于打造優秀的法律咨詢平臺如果您還有疑問歡迎進入律師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