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長繼承弟弟遺產能逾越法定順序嗎

導讀:
司法所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后認為,依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案中,被繼承人的女兒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在第一順序繼承人在世,有法定繼承權的時候,女兒的大伯、二伯作為第二順序繼承人,沒有資格繼承孩子父母的遺產。而他們不通過相關法律程序,私自侵占弟弟和弟媳的遺產是違法行為。那么兄長繼承弟弟遺產能逾越法定順序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司法所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后認為,依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案中,被繼承人的女兒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在第一順序繼承人在世,有法定繼承權的時候,女兒的大伯、二伯作為第二順序繼承人,沒有資格繼承孩子父母的遺產。而他們不通過相關法律程序,私自侵占弟弟和弟媳的遺產是違法行為。關于兄長繼承弟弟遺產能逾越法定順序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兄長繼承弟弟遺產能逾越法定順序嗎?
日前,家住昌平區南口鎮的一對老夫婦走進司法所尋求幫助。原來,老夫婦的閨女和女婿于去年在家中因一氧化碳中毒意外去世,留下年僅7歲的外孫女。處理完喪事后,孩子的大伯、二伯私自闖入家中,將孩子父母的遺物包括相關財產、物品全部據為己有。老夫婦得知事情后,要求孩子大伯、二伯退還,卻遭到了對方的拒絕。
司法所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后認為,依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案中,被繼承人的女兒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在第一順序繼承人在世,有法定繼承權的時候,女兒的大伯、二伯作為第二順序繼承人,沒有資格繼承孩子父母的遺產。而他們不通過相關法律程序,私自侵占弟弟和弟媳的遺產是違法行為。
工作人員建議兩位老人,可以用外孫女的名義向法院起訴,依法分割其閨女和女婿的遺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