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贍養老人能繼承死亡賠償金嗎

導讀:
沒有贍養老人能繼承死亡賠償金嗎《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繼承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不能繼承,但是死者的近親屬可以分割。即加害人之所以要承擔死亡賠償金的責任,是基于死者的親屬與死者之間法定的身份關系,這種絕對權是任何人都不能侵犯的,任何第三人都負有不作為的義務。那么沒有贍養老人能繼承死亡賠償金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沒有贍養老人能繼承死亡賠償金嗎《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繼承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不能繼承,但是死者的近親屬可以分割。即加害人之所以要承擔死亡賠償金的責任,是基于死者的親屬與死者之間法定的身份關系,這種絕對權是任何人都不能侵犯的,任何第三人都負有不作為的義務。關于沒有贍養老人能繼承死亡賠償金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沒有贍養老人能繼承死亡賠償金嗎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繼承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
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不能繼承,但是死者的近親屬可以分割。理由如下:
第一、依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遺產是指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而死亡賠償金在公民死亡時并不現實存在,且從法律規定分析,它既不是對死者財產損失的賠償,也不是對死者生命權的賠償,其本質是法律在直接受害人死亡情況下,對于間接受害人本身的財產上不利益的一種彌補。
第二、《繼承法》詳細規定了遺產的范圍,該范圍之內并沒有包括死亡賠償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死亡賠償金和殘疾賠償金是人身損害賠償,是物質性損失的賠償。因此,死亡賠償金是一種特殊的財產,填補的是受害人近親屬因受害人死亡導致的生活資源的減少喪失,是對死者近親屬造成的家庭收入“逸失利益”的賠償。
第三、死亡賠償金是基于對死者生命權的侵害而應承擔的對其親屬的未來可得利益損失的賠償責任。即加害人之所以要承擔死亡賠償金的責任,是基于死者的親屬與死者之間法定的身份關系,這種絕對權是任何人都不能侵犯的,任何第三人都負有不作為的義務。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五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遺產分配的原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