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結婚后有一女,幾年后我舅因事故不在了,老板賠了60萬,他媳婦10萬,女兒30萬,我姥爺20萬,后來她帶著女兒再婚,老人她沒有贍養,我姥爺是我媽養老送終的,在此之前我姥爺按的有指印,說家里一套房子給我媽了,這會我姥爺不在了,她又回來要房子和地,因為她女兒的戶口在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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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財產全部給兒子卻要女兒贍養:子女的贍養義務不以父母贈與財產為前提,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父母對子女財產贈與的多少并不影響子女對父母贍養義務的承擔。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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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成年子女對父母再婚的配偶有贍養責任嗎()通常來說繼父母子女關系般可以分為以下種情況1、父或母再婚時繼子女已經成年并能夠獨立生活2、父或母再婚后未成年的或未獨立生活的繼子女未與繼父母共同生活或未受其撫養教育3、父或母在婚后未成年的或未獨立生活的繼子女與繼父母長期共同生活繼父或繼母對其盡到了撫養教育義務。因此其實繼父母對繼子女是否形成撫養教育關系將直接影響繼子女對繼父母的贍養義務。那么成年子女對父母再婚的配偶有贍養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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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再婚家庭的贍養糾紛如何處理事實經過韓某某已經近70歲但是自己的子女對韓某某現都不愿意承擔贍養義務。故有陳某某出資以韓某某的名義起訴包括自己在內的四個子女要求盡贍養義務就找到本律師要求為韓某某提供法律幫助。開庭后對方的代理人說了好多不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意見。贍養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明確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如贍養人在單位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那么再婚家庭的贍養糾紛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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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農村房子放棄繼承權嗎農村的房子可以放棄繼承,因為這個和土地不一樣。《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是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該順序排列不因性別之異區別對待。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如果沒有遺囑的,出嫁的女兒應當作為繼承人共同分割房子。那么農村房子放棄繼承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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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爸爸再婚死后房子歸誰父親二婚,先要分清他的個人財產有哪些1、父親二婚前的財產,是其婚前的個人財產,歸其個人所有,并不是夫妻共同財產;2、父親二婚后,與后妻共同生活期間的所有收入,是夫妻共同財產,有一半歸父親所有。在法定繼承中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互相之間地位平等,原則上應當均分。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那么爸爸再婚死后房子歸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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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姥爺的房子外孫女有繼承權嗎依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如果是法定繼承的,外孫女對姥爺的房屋是沒有繼承權的,但姥爺可以通過訂立遺囑的方式讓外孫女繼承。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那么姥爺的房子外孫女有繼承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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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是本案中的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中約定將房子送給自己的女兒。現趙某要求撤銷離婚協議中的房屋贈予。第一種觀點認為離婚協議屬于有身份關系的協議而其中財產分割的內容是作為離婚協議的附加部分也應屬于婚姻法調整的內容。若趙某與錢某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對登記在趙某名下的房屋贈予女兒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八十條的規定趙某是享有撤銷權的。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協議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那么離婚協議中將房子送女兒可不可以反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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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協議書要求女兒贍養嗎沒有必要在協議書上要求。簽訂離婚協議書可以反悔嗎1在沒有辦理離婚登記或沒有起訴立案前能否反悔我們日常生活中一方為了能夠盡快離婚往往會在會在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債務承擔方面作出一定的讓步。但是離婚協議書只有在婚姻登記機關作了離婚登記或是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依協議進行調解離婚才能生效也就是說沒有到婚姻機關登記離婚和到法院起訴時離婚協議書是對雙方沒有約束力的。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那么離婚協議書要求女兒贍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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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贍養老人的女兒能繼承嗎《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繼承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這個也是可以的。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因此這種情形下有過錯的繼承人的繼承權并不絕對喪失。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那么不贍養老人的女兒能繼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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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舊村改造的房子女兒能繼承嗎《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繼承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依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舊城改造的安置房屋如果是屬于合法取得的,并且有完整所有權的,子女是可以繼承該房屋的。第四條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依照本法規定繼承。個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許由繼承人繼續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辦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那么舊村改造的房子女兒能繼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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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贍養祖父母的孫子女可以繼承其遺產嗎案情回顧:老李夫婦有一兒一女,兒子李X,女兒李-Y,均已成家。李X結婚后育有一子李某。雙方協商不成,李-Y遂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本案中,由于李X健在,李某不存在代位繼承的情形,而且也不屬于第十條和第十二條規定的法定繼承人的范圍,但這并不意味著李某無權繼承爺爺的遺產。那么贍養祖父母的孫子女可以繼承其遺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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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女兒結婚戶迀出后能繼承父母房子嗎《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繼承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子女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繼承房子,與是否結婚并無關系。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那么女兒結婚戶迀出后能繼承父母房子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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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民法典中離婚協議房子歸女兒監護人可以賣嗎民法典規定監護人對于被監護人的財產除了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財產所以一般在子女名下的房屋不能賣。(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四)沒有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那么民法典中離婚協議房子歸女兒監護人可以賣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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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比如父母犯有殺害子女、虐待子女嚴重的、遺棄子女的、或強奸女兒等行為的,喪失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對子女來說就是可以免除贍養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條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那么民法典中父母不撫養子女老了可以不贍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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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贍養我舅他的財產我能繼承嗎《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繼承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②同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那么贍養我舅他的財產我能繼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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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開庭到現在,經過多輪調解溝通,也很感謝法官加班加點,最終以調解方式圓滿落幕:“雙胞胎女兒撫養權,每月2萬元的撫養費,給付至22周歲,對方父母的房子可以居住到孩子22周歲,對方公司千萬期權一并處理。。。”這些通過判決都有不確定性,唯有調解可以做到?? 結案時客戶那句“有你們在,我真的特別安心,特別暖心?”,便是對我們最大的認可。 法律之路,道阻且長,唯以專業與溫度并行,方能不負所托,愿每一份委托都能走向圓滿,愿每一段新生皆能向陽而生??
北京的姐妹們注意了,有一個坑千萬不能踩,如果一個男的告訴你他已經買房了,而且呢,在朝陽買的房子,按說呢,這應該是優質男吧,特別適合結婚。不過注意了,如果這個男的再告訴你,他的房子是貸款買的,自己啊已經付了首付,結婚后呢,兩個人一起奮斗,一起還款,這個時候呢,就需要警惕了。首先這種婚前買的房子,男方已經付了首付,房子呢也登記在了男方的名下,其實呀,不是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哪怕婚后你也還月供,月供呢也還完了,這個房子呢,和你呢也沒什么關系,這是人家男方的個人財產,萬一你們倆離婚了,你只能要求把你的月供和房子漲價的增值部分分一下,但絕對是分不了這個房子的。第2點呢,如果你們倆結婚了,你老公婚前。
兩位買房子,錢花完了,說不定還欠了一屁股債,他的錢呢,每個月只夠還月供,家里的日常開支用的都是你的錢,而且呀,這個時候你的老公還不愿意在房子上加上你的名字,這就相當于你用自己的錢一邊養家,一邊呢幫她還房貸,這就是你為一場失敗的婚姻買單。最后還有一種男人更有心機,房子的首付是自己掏的,后面每個月的月供是他父母來還,不過你可別以為人家是在啃老,實際上呀,人家在算計你呢,父母掏月供,自己每個月呢又給父母打贍養費,這中間就沒你什么事兒了,后面的離婚了,對于這個房子,你一點兒權利都沒有,是不是妥妥的坑妻啊?不過呢,這個難題呢,也不是沒有辦法,其實也很簡單,兩個辦法,1呢,讓男方在房子上加上你的名字最好。
是按份共有二呢,找個律師給自己設計一份婚內財產協議,如果覺得你老公有上面的行為,提前做好預防,用婚內財產協議來保護自己。當然我們作為律師也不希望大家帶著算計去過日子,遇到這樣的情況,保護自己還是有必要的。如果你也遇到同樣的問題,可以私信我們,我們來一起幫你。
復婚后呢?之前簽訂的離婚協議還有效嗎?當然有效,離婚期間所購定的房產不會因為復婚就轉變為共同財產,雙方呢?是否復婚不影響離婚協議的效力?如果一套共同財產的房子離婚時歸屬為另外一方了,那么再婚的話也算那個人的個人財產了。雙方如果有特殊約定,以約定為準。小律師關注我,讓我們更懂法律。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對于孫子女/外孫子女的探望權同樣需要得到尊重與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