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權不讓兒子繼承房產嗎

導讀:
老人有權不讓兒子繼承房產嗎《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繼承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1、如果老人立的遺囑有效,即使兒子盡了贍養義務,也有權利不讓兒子繼承房產。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那么老人有權不讓兒子繼承房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老人有權不讓兒子繼承房產嗎《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繼承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1、如果老人立的遺囑有效,即使兒子盡了贍養義務,也有權利不讓兒子繼承房產。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關于老人有權不讓兒子繼承房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老人有權不讓兒子繼承房產嗎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繼承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
1、如果老人立的遺囑有效,即使兒子盡了贍養義務,也有權利不讓兒子繼承房產。
2、遺囑繼承有效的條件為:
立遺囑人必須具有立遺囑能力;
囑內容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遺囑處分的遺產只能是個人合法所有的財產,處分其他財產無效;
遺囑中應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
遺囑繼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繼承,也就是在實際繼承過程中,先執行遺囑,執行完后,若還有剩余財產,再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繼承,同時先前的遺囑繼承人能參加到法定繼承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六條遺囑與遺贈的一般規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九條特留份規定
第二十條遺囑的撤銷、變更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第二十二條遺囑的無效
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