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去世需要繼承信用卡欠款嗎

導讀:
丈夫去世需要繼承信用卡欠款嗎《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繼承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依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丈夫去世后配偶繼承了丈夫遺產的,配偶是需要清償丈夫生前欠下的債務,但以繼承遺產的價值為限。《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那么老公去世需要繼承信用卡欠款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丈夫去世需要繼承信用卡欠款嗎《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繼承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依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丈夫去世后配偶繼承了丈夫遺產的,配偶是需要清償丈夫生前欠下的債務,但以繼承遺產的價值為限。《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關于老公去世需要繼承信用卡欠款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丈夫去世需要繼承信用卡欠款嗎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繼承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
依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丈夫去世后配偶繼承了丈夫遺產的,配偶是需要清償丈夫生前欠下的債務,但以繼承遺產的價值為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第三十四條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被繼承人稅款、債務清償的原則】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