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遺囑子女還在孫子是否繼承房產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對于胎兒,我國《民法典》規定:“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因此,胎兒的保留份額一旦受到侵犯,胎兒的法定繼承人,便可代為請求恢復繼承的權利。那么對于遺囑子女還在孫子是否繼承房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對于胎兒,我國《民法典》規定:“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因此,胎兒的保留份額一旦受到侵犯,胎兒的法定繼承人,便可代為請求恢復繼承的權利。關于對于遺囑子女還在孫子是否繼承房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對于遺囑子女還在孫子能否繼承房產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是遺囑繼承的,孫子是遺囑規定的繼承人時,子女還在孫子也能繼承房屋,如果是法定繼承的,由子女繼承房屋,孫子不能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二、繼承權被侵犯怎么辦
繼承權是一種權利,但是如果有多個繼承人的話,存在利益沖突的時候就容易發生爭議。繼承權是受到法律的承認與保護的,如果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的,可以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繼承權發生爭議和受到侵犯時,可以協商處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公民的財產繼承權受到侵害的,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三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對于胎兒,我國《民法典》規定:“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因此,胎兒的保留份額一旦受到侵犯,胎兒的法定繼承人,便可代為請求恢復繼承的權利。
因此,當繼承權遭受侵害后,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保存證據,在法定期限內到人民法院起訴,主張權利。避免訴訟時效期間經過,不能得到法律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