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立遺囑被繼承人不在可以嗎

導讀: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除非在遺囑無效的情況下,按法定繼承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那么民法典規定立遺囑被繼承人不在可以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除非在遺囑無效的情況下,按法定繼承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關于民法典規定立遺囑被繼承人不在可以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規定立遺囑被繼承人不在可以嗎
不可以,立遺囑的時候被繼承人必須在場。
被繼承人就是立遺囑的人。根據《民法典》的規定: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根據上述規定,無論是自書遺囑、代書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還是口頭醫囑,都需要遺囑人,也就是被繼承人在場簽字或口頭表述。
二、有遺囑的情況下可以判法定繼承嗎
有遺囑的,應當按照遺囑的內容進行遺產分割。除非在遺囑無效的情況下,按法定繼承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