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完離婚合同能反悔嗎

導讀:
人民法院審理后,如果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如果是對于離婚這一行為的反悔,是不能向法院起訴的。如果男女雙方為自愿離婚,對子女的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離婚登記并領取了離婚證,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后如果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的財產的行為,可以在發現上述行為之日起2年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那么簽完離婚合同能反悔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人民法院審理后,如果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如果是對于離婚這一行為的反悔,是不能向法院起訴的。如果男女雙方為自愿離婚,對子女的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離婚登記并領取了離婚證,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后如果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的財產的行為,可以在發現上述行為之日起2年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關于簽完離婚合同能反悔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簽完離婚協議能反悔嗎
離婚協議書能反悔,但是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因此,一般情況下,夫妻雙方都應按照雙方的協議履行義務。但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作了除外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如果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簽完離婚協議反悔情況及解決辦法
雖然離婚協議在民政局的備案導致反悔困難,但是簽了離婚協議有時候是可以反悔的。什么情況可以反悔,什么情況不可以反悔,這個問題必須要進行區分。
如果是對于離婚這一行為的反悔,是不能向法院起訴的。如果男女雙方為自愿離婚,對子女的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離婚登記并領取了離婚證,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訂立離婚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因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可以在協議離婚后1年內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同時對于離婚協議中沒有約定的,如探視時間、子女姓氏問題等,可以向法院起訴。最后如果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的財產的行為,可以在發現上述行為之日起2年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