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沒還完的房貸是否屬于夫婦共有債務

導讀:
在結婚前,由男方出首付款11萬元,購買了一套房子,其余部分由我的公積金貸款支付。婚后用公積金償還1年多貸款,現因感情不合,協議離婚。請問:還有15年沒還清的銀行貸款屬于夫妻的共同債務嗎?同樣,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婚后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并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根據您的敘述,男方在結婚前出資11萬元首付款所購房屋屬于其個人財產,尚欠15年的銀行貸款也屬其個人債務,但對于女方已償還的一年多貸款,女方有權請求男方予以返還。那么離婚時沒還完的房貸是否屬于夫婦共有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結婚前,由男方出首付款11萬元,購買了一套房子,其余部分由我的公積金貸款支付。婚后用公積金償還1年多貸款,現因感情不合,協議離婚。請問:還有15年沒還清的銀行貸款屬于夫妻的共同債務嗎?同樣,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婚后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并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根據您的敘述,男方在結婚前出資11萬元首付款所購房屋屬于其個人財產,尚欠15年的銀行貸款也屬其個人債務,但對于女方已償還的一年多貸款,女方有權請求男方予以返還。關于離婚時沒還完的房貸是否屬于夫婦共有債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情】
在結婚前,由男方出首付款11萬元,購買了一套房子,其余部分由我的公積金貸款支付。婚后用公積金償還1年多貸款,現因感情不合,協議離婚。請問:還有15年沒還清的銀行貸款屬于夫妻的共同債務嗎?
【評析】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1條、第23條的規定,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產證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該房屋仍為其個人財產。同樣,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婚后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并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根據您的敘述,男方在結婚前出資11萬元首付款所購房屋屬于其個人財產,尚欠15年的銀行貸款也屬其個人債務,但對于女方已償還的一年多貸款,女方有權請求男方予以返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