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拍賣取得資產是否應承擔債務

導讀:
第二十八條拍賣財產上原有的擔保物權及其他優先受償權因拍賣而消滅拍賣所得價款應當優先清償擔保物權人及其他優先受償權人的債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那么民法典中拍賣取得資產是否應承擔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二十八條拍賣財產上原有的擔保物權及其他優先受償權因拍賣而消滅拍賣所得價款應當優先清償擔保物權人及其他優先受償權人的債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關于民法典中拍賣取得資產是否應承擔債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拍賣取得資產是否應承擔債務
對債務人財產進行拍賣的競拍人競拍得財產后對債務人債務不承擔責任只需要支付競拍款。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不動產、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拍賣成交或者抵債后該不動產、動產的所有權、其他財產權自拍賣成交或者抵債裁定送達買受人或者承受人時起轉移。
第二十八條拍賣財產上原有的擔保物權及其他優先受償權因拍賣而消滅拍賣所得價款應當優先清償擔保物權人及其他優先受償權人的債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拍賣財產上原有的租賃權及其他用益物權不因拍賣而消滅但該權利繼續存在于拍賣財產上對在先的擔保物權或者其他優先受償權的實現有影響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將其除去后進行拍賣。
二、司法拍賣房產的流程
1、競買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保證金。保證金的數額一般不低于評估價或者市價的百分之五。
2、競買人憑銀行進賬單及人民法院財務收款憑證到拍賣機構辦理競買手續交納保證金人數不足兩人的不得舉行拍賣會拍賣成交后買受人交納的保證金充抵價款其他競買人交納的保證金在三個工作日內退還。
3、拍賣成交后拍賣機構制作拍賣成交確認書及拍賣報告。拍賣成交確認書對付款時間、拍賣財產的交付等嚴格按約定或者法律規定執行。拍賣報告應包括拍賣公告、拍賣須知、競買情況、拍賣結果、成交確認、拍賣筆錄等詳細情況及相關副本。
4、拍賣機構應在拍賣成交后三個工作日內向人民法院對外委托管理部門移交拍賣成交確認書、拍賣報告及相關材料對外委托管理部門在接到拍賣成交確認書、拍賣報告后三個工作日內將拍賣成交確認書、拍賣報告及相關材料移送業務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