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變更是否清查債務

導讀:
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員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那么股東變更是否清查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員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關于股東變更是否清查債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股東變更是否清查債務
股東變更的不需要查公司或者股東個人的債務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并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二、公司股東變更應該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證明
企業提交名稱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復印件事業法人、社團法人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有關登記機關準予變更的證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
6、新股東或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企業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事業法人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社團法人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7、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員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