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為賴賬,聯合家人為自己舉辦“假葬禮”,如何評價?

導讀:
鄧某父母連夜趕到“事發地”某河邊制造出女兒跳河自殺的假象假裝尋找女兒的尸體之后還購買了棺材在棺材中放石頭、棉絮、衣物等等假裝鄧某的尸體在棺材中家人還為鄧某舉辦了假葬禮。債主尋找鄧某無果向公安機關反映情況最終東窗事發。根據最高法出臺的相關司法解釋5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在上述案例中鄧某的詐騙所得很明顯已經超過了50萬元應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量刑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之間。最終鄧某因詐騙罪獲刑13年并處罰金8萬元。同時鄧某的父親因包庇罪獲刑十個月緩刑一年。那么女子為賴賬,聯合家人為自己舉辦“假葬禮”,如何評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鄧某父母連夜趕到“事發地”某河邊制造出女兒跳河自殺的假象假裝尋找女兒的尸體之后還購買了棺材在棺材中放石頭、棉絮、衣物等等假裝鄧某的尸體在棺材中家人還為鄧某舉辦了假葬禮。債主尋找鄧某無果向公安機關反映情況最終東窗事發。根據最高法出臺的相關司法解釋5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在上述案例中鄧某的詐騙所得很明顯已經超過了50萬元應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量刑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之間。最終鄧某因詐騙罪獲刑13年并處罰金8萬元。同時鄧某的父親因包庇罪獲刑十個月緩刑一年。關于女子為賴賬,聯合家人為自己舉辦“假葬禮”,如何評價?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例說法
接上文到了約定還款時間沒有錢還又去找別的人借就這樣找的人越多錢借得越多短短1年內鄧某已經借了10個人的錢借款數額達到了294萬這個數額也讓鄧某知道自己根本還不起后果也是自己無法承擔的。
于是鄧某想效仿網上“假死”的套路讓債主知道自己已經去世就無法再對自己討債了。于是鄧某向父母坦白父母也同意了鄧某的這個躲債套路。
鄧某父母連夜趕到“事發地”某河邊制造出女兒跳河自殺的假象假裝尋找女兒的尸體之后還購買了棺材在棺材中放石頭、棉絮、衣物等等假裝鄧某的尸體在棺材中家人還為鄧某舉辦了假葬禮。
債主尋找鄧某無果向公安機關反映情況最終東窗事發。
律師普法
一、借錢的人死了還需要還錢嗎?
俗話說人死債消負債累累的時候很多人想過一死了之死了以后就真不用還錢了嗎?
其實法律上并不認為人死就可以免債。根據我國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其中包括債權。
同時民法典第1161條的規定“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也就是說只要債務人不是孑然一身如果其名下有遺產就要以財產為限償還債務。如果遺產已經被繼承那就要子女以繼承財產為限代為償還。如果名下沒有任何遺產那時才叫做人死債消。
在上述案例中債權人通常會找她在世的父母追償但需要明確子債不需要父還同理如果其父母繼承了女兒的遺產應負責償還子女的債務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但放棄繼承的則不負償還責任。
二、上述案例中鄧某所為是否構成詐騙罪?
首先我們需要先來了解一下什么是詐騙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欺騙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錯誤認識并“自愿”處分財產從而騙取數額較大以上公私財物的行為。
在案件事實中鄧某通過偽裝成裝飾公司經理的手段虛構裝修工程單騙取石某等人的信任讓債權人產生錯誤認識最終自愿借款鄧某的行為符合詐騙罪的構成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根據最高法出臺的相關司法解釋5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在上述案例中鄧某的詐騙所得很明顯已經超過了50萬元應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量刑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之間。
最終鄧某因詐騙罪獲刑13年并處罰金8萬元。同時鄧某的父親因包庇罪獲刑十個月緩刑一年。母親因窩藏罪獲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