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內的債務離婚后是怎么算的

導讀: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那么民法典婚內的債務離婚后是怎么算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關于民法典婚內的債務離婚后是怎么算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婚內的債務離婚后是怎么算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夫妻離婚過錯方的損害賠償責任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