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新股東不承擔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yè)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三)第十八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受讓人對此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公司請求該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公司債權人依照本規(guī)定第十三條第二款向該股東提起訴訟同時請求前述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那么股權轉讓新股東不承擔債權債務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yè)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三)第十八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受讓人對此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公司請求該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公司債權人依照本規(guī)定第十三條第二款向該股東提起訴訟同時請求前述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關于股權轉讓新股東不承擔債權債務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股權轉讓新股東不承擔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股權受讓人知道股東沒有如實出資而受讓股權的公司可以請求股東或者股權受讓人承擔債權債務如果股東如實履行出資責任的不承擔公司債權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yè)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三)
第十八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受讓人對此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公司請求該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公司債權人依照本規(guī)定第十三條第二款向該股東提起訴訟同時請求前述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受讓人根據前款規(guī)定承擔責任后向該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追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出資違約責任
從各國公司立法看對股東出資違約責任的追究可以采取的救濟手段主要有
1、追繳出資。即公司對違反出資義務但仍有履行可能的股東要求其繼續(xù)履行出資義務。經公司追繳股東如仍不履行出資義務的公司有權請求強制履行。追繳出資作為一種救濟手段它常用于非貨幣出資的情形。
2、催告失權。又稱失權程序是指公司對于不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可以催告其于一定期限內履行逾期仍不履行的即喪失其股東權利其所認購的股份可另行募集。
此種失權是當然失權已失權之認股人即使其后交納了股款也不能恢復其地位因而有督促認股人及時履行出資義務的作用。
3、損害賠償。股東的出資義務是一種債的義務股東違反出資義務給公司和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在公司成立的情況下違反出資義務的股東應向公司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如果由于股東違反出資義務而導致公司不能成立或被撤消、解散的情況下違約的股東應向其他守約的股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大多數國家公司法都規(guī)定損害賠償是可以和其他救濟手段并用的一種救濟方式當其他救濟手段不足以彌補其所遭受的損失時公司或其他守約股東仍可要求股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