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需經過債務人的同意嗎

導讀:
否則債權人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也就是說進行債權轉讓的只需要及時通知到債務人而不需要經過債務人簽字同意。法律對于債權人采取何種形式通知債務人并未做出明確規定通常債權人可采用口頭、書面、公告等形式。那么債權轉讓需經過債務人的同意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否則債權人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也就是說進行債權轉讓的只需要及時通知到債務人而不需要經過債務人簽字同意。法律對于債權人采取何種形式通知債務人并未做出明確規定通常債權人可采用口頭、書面、公告等形式。關于債權轉讓需經過債務人的同意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債權轉讓需經過債務人的同意嗎
1、我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p>
2、從該條規定可以看出債權人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使第三人成為新的債權人時必須把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情況通知債務人向第三人(新債權人)履行。
否則債權人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也就是說進行債權轉讓的只需要及時通知到債務人而不需要經過債務人簽字同意。
二、受讓人的法律風險是什么
1、受讓的債權難以實現。如受讓人接受了申請法院執行的債權憑證、生效判決書項下的債權但債務人下落不明而無法實現債權或者債權已過訴訟時效受讓人取得該債權時就已喪失了勝訴權導致債權成為“自然債務”而難以實現
2、民法典規定債權轉讓的債權人應當通知債務人但由于規定過于簡略實踐中容易出現以下問題
(1)在法律對債權人通知債務人的期限沒有做出規定讓與合同雙方也沒有約定的情形下債權人有時不知將債權轉讓的事實通知債務人或者怠于履行通知的義務致使債務人不知向受讓人清償債務使債權超過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
(2)法律對于債權人采取何種形式通知債務人并未做出明確規定通常債權人可采用口頭、書面、公告等形式。采用口頭通知的如電話因為不易留下證據債務人為了達到拖延履行義務的目的往往會否認收到了通知受讓人不能及時實現債權公告也是通知的一種形式通常是在債務人下落不明或債權人無法找到債務人情況下采用。
3、受讓債權存在瑕疵。由于債權讓與合同與原合同具有同一性因而債權原有的瑕疵也隨之轉移于受讓人債務人接到讓與通知后對讓與人的一切抗辯均可對抗受讓人并且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先于轉讓的債權到期或同時到期的債權的還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4、債權二重讓與的風險。因債權讓與并不要求公示受讓人就無從知道債權是否已被重復讓與當債權人就同一債權重復讓與其他人時受讓人難免會受到損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