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如何出具交通事故責任書

導讀:
作出事故認定書后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當事人不服從交通管理部門的結論的3日內申請重新鑒定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當事人還不服則3日內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要么維持原決定要么責令重新調查、認定由原辦案單位在10日內出具新認定書。那么交警如何出具交通事故責任書。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作出事故認定書后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當事人不服從交通管理部門的結論的3日內申請重新鑒定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當事人還不服則3日內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要么維持原決定要么責令重新調查、認定由原辦案單位在10日內出具新認定書。關于交警如何出具交通事故責任書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警如何出具交通事故責任書
交通對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后要在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作出事故認定書后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第六十五條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制作后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當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后可以查閱、復制、摘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證據材料但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復制的證據材料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處理專用章。
二、交通事故責任進行認定流程
1、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應當立即撥打報警電話請交警到達現場。
2、交警到達現場后進行現場處置、現場調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獲者自查獲之日起10日內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查獲的由當事人書面申請10日內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3、交警到達現場后進行現場處置、現場調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檢驗、鑒定的10日內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需要鑒定的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3日內檢驗、鑒定檢驗、鑒定應當在20日內完成檢驗、鑒定超過時限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且最長不超過60日。由交通管理部門將結論交給當事人。
4、當事人對交通管理部門的結論服從的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當事人不服從交通管理部門的結論的3日內申請重新鑒定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當事人還不服則3日內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要么維持原決定要么責令重新調查、認定由原辦案單位在10日內出具新認定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