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書下后交警還能繼續處罰嗎

導讀: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第八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對當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罰。交通警察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將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報所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那么交通事故責任書下后交警還能繼續處罰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第八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對當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罰。交通警察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將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報所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關于交通事故責任書下后交警還能繼續處罰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責任書下后交警還能繼續處罰嗎
交通管理部門出具責任認定書后交通管理部門經調查確有交通違法行為的可以給予違法者行政處罰。
二、相關法律規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第八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對當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六條制發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一)口頭告知違法行為人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
(二)聽取違法行為人的陳述和申辯違法行為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應當采納
(三)制作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并通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接受處理
(四)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應當由違法行為人簽名、交通警察簽名或者蓋章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印章當事人拒絕簽名的交通警察應當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上注明
(五)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應當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上注明即為送達。
交通警察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將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報所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